1.審核妳的資歷是否符合職位報考要求,比如學歷、工作經驗等;
2.審核妳報考時所填寫的資料的真偽;
3.查家庭背景,主要是妳及直系親屬有無犯罪記錄、出生戶籍之類。
政審大致上有兩種形式:面審和函審。事業單位政審則面審和函審都有。
1、面審
提前告知政審對象,定好時間,需要談話的對象等;先與政審對象的老師(領導、同事、同學)談話,了解基本情況;然後收集鑒定資料,要由對方單位蓋章;審閱檔案。這是很重要的壹個環節,包括核實考生的基本信息、報考時填寫的信息是否屬實等。
2、函審
函審即采取來函審查,考察單位會向考生原所在單位(學校)發函,說明需要對方提供的內容(工作鑒定、學習鑒定等),包括檔案調閱、其他資料。有些則會讓考生自己去準備好所需資料,提供給招考單位即可。
事業編政審的材料如下:
1、個人自傳:從小學到大學及參加工作的簡歷(時間要具體);本人學習或工作期間所獲表彰情況個人的成長經歷及個人有哪些優點、特長等;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姓名、準確出生時間、工作單位或住址(所屬村、社區、街道名稱)、政治面貌,主要包括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嶽父母(公婆)
2、提供畢業證書原件、人事檔案的存放地
3、提供戶籍證明材料(戶口復制件)
4、提供本人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應屆生由學校及當地派出所出具、歷屆生由戶口所在地的村、社區、街道及派出所出具)
5、父母親、配偶、爺爺奶奶、兄弟姐妹、叔叔、姑姑、舅舅、姨、嶽父母(公婆)所在單位、村、社區、街道,出具現實表現證明材料及所在地派出所的政審材料(非警察類只需開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即可)。
6、近期壹寸免冠彩色照片8張人事檔案的存放地、所在地派出所可發函。
事業單位政審的四必查即考核的內容為德、能、勤、績四個方面。德:主要指政治思想表現、工作作風、職業道德和品德修養;能:主要指從事本職工作所具備的基本能力和應用能力;勤:主要是事業心、工作態度和勤奮精神;績:主要是工作實績,包括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和所產生的效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務員法》
第二十六條 下列人員不得錄用為公務員:
(壹)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產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