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退休地點的選擇,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黨組織調動的,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可隨遷,不受年齡限制。如果他們以後想在戶口所在地江蘇退休,那麽只能通過組織調動,激勵他們到江蘇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在江蘇重新繳納養老保險,達到法律規定的退休條件。
還有壹個辦法就是把戶籍關系從江蘇遷到河北省,讓工作地和戶籍所在地更加壹致。事業單位的職工畢竟是職員的頭,工作相對穩定,不太可能離職或者頻繁跳槽。所以以後在河北省退休,有本地戶口更方便。
針對退休地點選擇問題,現階段執行的重要依據是國辦發(2009)66號文件。根據66號文件的相關規定,退休地點有四種選擇方式。壹是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累計繳費15年,退休在戶籍所在地辦;二是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城市,累計繳費達到10年,在繳費達到10年的地區做退休;三是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城市,繳費未滿10年,轉入養老保險關系已繳費滿10年的最後壹個統籌地區退休;第四,全國各地社保繳費不滿足10年,全國各地養老保險轉移到戶籍所在地,在戶籍所在地共同組織退休。
妳的戶籍在江蘇,但是妳在河北工作,妳還是屬於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人。妳的養老保險關系在河北。如果壹直在河北工作,直到符合法律規定的退休條件,只能在河北退休,這在江蘇也是不允許的。想在自己居住的江蘇老家退休,就得把河北省事業單位的工作辭掉,在江蘇老家找壹份新工作,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回家,這樣以後就可以在江蘇老家退休了。但是成本還是很高的,畢竟辭掉事業單位的工作很可惜。
壹般來說,養老保險能否跨地區、異地領取,壹定要具體分析,主要看養老保險關系在哪裏。養老保險必須在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城市或退休地領取。在當地退休後,養老保險只能由當地社保機構發放,不能由其他地方的社保機構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