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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啟發王安石搞青苗法的?

其實王安石的青苗法方案並不是他憑空想象出來的空中樓閣。不僅僅是他在鄞縣壹個地方抄了政策。他還提到了仁宗年間沈李在陜西六路改革的實驗結果。

沈李出生於山東雲州(今東平)程序。出身官宦家庭,以蔭補當上了鹽山縣(今河北滄州)知府。

這裏有必要給大家解釋壹下什麽是“影子補償”。所謂“尹部”,就是尹部官的簡稱。即根據皇室親屬、文武官員的官階或等級,為其後代、親屬甚至仆從補充等級的壹種官員選拔制度。從秦漢到清末,它是中國封建社會官僚貴族集團享有的壹種制度化特權。

但這種特權壹般僅限於中高級官員。比如宋代規定,文官五品以上,武官六品以上,才可以打八品到九品的兒子、孫子、兄弟、侄子。至於低級官員,除非因公殉職,也就是“縛王之事”,壹般是享受不到這種福利的。

宋代的食補制度在中國古代是史無前例的,其覆蓋面之廣就是其中之壹。除了宋代,各個朝代的影償範圍壹般都是針對三代以內的近親。比如在漢代,只有母親、兄弟或兒子有影子;到了唐代,只有兒子、孫子或玄孫被人盯梢;元朝時,長子、母或子被人盯梢;明朝只有兒子有陰影。

到了宋代,不僅是同宗的親屬,還有其他姓氏的親屬都可以被遮蔽,甚至門客、舊官、醫生、仆人都可以被遮蔽。每逢饋贈或官員退休,六至八級的中下層官員也有資格得到蔭蔽補償;第二是人數多。就官員數量來說,唐朝是兩個多壹點。漢、元、明、清四朝明確規定,每個官員壹生只能補壹人。宋朝雖然有名額限制,但多則十幾二十人,少則五七人也是正常的(遊帝二年八月龍變(169)走了)。

仁宗年間,劉皇後對前夫的美家照顧得最多,甚至“錄了幾十個親家和仆從”(《松石劉梅傳附劉從德傳》)查壹下《松石曹休古傳》,這個遮蔭補的確切數字是80個!也正因為如此,宋代冗員問題才如此嚴重。據張西慶先生估計,在宋代,每年取蔭的人數不少於500人,而平均每年取士的人數只有361。

但是到了宋代,對雍容補官的人的限制也很嚴格。壹是補貨訂單低,推廣慢。壹般情況下,殷部的官員只是八品以下的京官、候選人、小使臣。此外,他們被視為沒有背景的人,不能直接擔任親民的官員,如周知,知府和潼關。

壹般低級官員只能擔任最低級的監、主簿、縣尉等。出口到各縣的人。只有憑借自己的功績和歲月,才能逐漸合格,才能有光明的前途。而且不僅親民,而且終身無法躋身中高級官僚。我們可以看到,《宋史列傳》中的人物很少是中高級官員(科舉出身的只有1/4),大部分人壹生都在“擇海”,卻是各州縣基層的警察局長、工商稅務局長,或是武警的支隊支隊長、中隊長。第二,嚴格考核,人才招聘。很多彌補陰影的官員都是沒文化的暴發戶。即使是出身於官僚家庭的,也大多是養尊處優、沒文化的廢物。讓這些人湧入具體的工作崗位,不僅害人害己,還會危害國家大事。

所以從太祖開始就規定,要發官,必須經過考試。大中祥符二年(公歷1009),根據國子監的邢兵(曾在國子監擔任過敬酒大典,是真宗的老師)的建議,他必須在國子監學習兩年,取得畢業證書,才能去官院釋文,參加為官統考。此後,解釋和試圖將影子加入官方的方法越來越完善,其嚴謹性不容科舉。

因布而生的沈李,年紀輕輕就能當上硯山縣令,並在隨後的幾年裏壹路升遷到地方,先後擔任定州判官、荊門知府、知行知府、淮南、靖西、陜西轉運使等職。可見他的能力非同壹般。

官僚家庭的孩子壹般被嚴重分為兩種。壹個是極其難以忍受的平庸。用毛的話說,“妳只知道喝酒彈琴,卻知道人民的疾苦?”(《泗水物語》卷1)《生於富貴蔭下者,必先不親民》)這種爛小子更好,更有甚者,以父兄之權為惡處,欺男霸女,貪贓枉法,真是人間惡魔。

另壹個是壹個官僚家族的首領。他們沒有太多的功利心去改變家庭,去孝敬祖先。相反,他們更關心的是國家的社會責任和出於階級本能的忠誠愛國。同時,幾代官宦家庭傳承下來的為官之“術”,也讓他們少了浮躁和膚淺,能透過現象更準確地看到本質,不像科舉出身的官員。“若只會作詩,死守本分,則學無所用,政事難免遭評。”(《長版》卷221熙寧四年)這些人壹旦對政治發生興趣,往往更快地接受新思想,敢於走出條條框框的束縛,做出非凡的成就。

沈李是後者中突出的壹個。這個人讀的聖賢的書不多,但他知道如何治理天下。他不僅善於領悟本質,而且有膽識,足智多謀,有擔當。壹旦妳尋找它,全力以赴,不達目的絕不罷休。他在燕山當知府的時候,年年挨餓,百姓苦不堪言。他甚至哄騙、恐嚇富戶交出囤積的余糧,低價賣給百姓。既穩定了饑民的情緒,又保證了富人的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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