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領取普通票,全額進入成本;
壹般納稅人收到專用票時,按票面“金額”計入成本,借記“應交稅金-增值稅-進項稅額”進行抵扣。
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是領特價票還是普通票,都是全額進項成本。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監制印制,僅供增值稅壹般納稅人使用。它們不僅作為納稅人反映其經濟活動的重要會計憑證,而且作為賣方納稅義務和買方進項稅的法律憑證。它是增值稅計算和管理中重要的、決定性的、合法的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推行是增值稅改革的關鍵壹步。與普通發票不同的是,它不僅具有商業單據的功能,還需要買方通過在發票上註明稅款的方式,向賣方支付因實施扣稅而產生的增值稅。它具有完稅憑證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鏈接了壹個產品從最初生產到最終消費的所有環節,保持了稅收的完整性,體現了增值稅的作用。
增值稅專用發票通常有兩個名稱。以“10萬元”為例,可分為“10萬元版”和“限量10萬元版”。其中,“10萬元版”的免稅價格可以超過10萬元,而“10萬元限量版”的免稅價格不能超過10萬元。在日常工作中,要註意區分。
開具發票時,發票擡頭應與企業名稱全稱壹致。2017,1以後的增值稅發票必須有稅號,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使用。
增值稅普通發票由基本聯或基本聯加其他聯組成。基本券是兩張券:壹張發票券和壹張記賬券。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壹張基本聯或壹張基本聯加其他聯組成,基本聯三聯:
第壹聯:記賬聯,即賣方的發票聯,是賣方的記賬憑證,即賣方是銷售貨物的原始憑證,票面“稅額”指“銷項稅額”,“金額”指銷售貨物的“價不含稅”發票聯,具有復印功能,壹次開具,三聯內容壹致。
第二個環節是抵扣環節(買家用來抵扣稅款);
第三份是發票復印件(買方記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