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收到稅務局退回附加費稅款的會計分錄
企業在收到稅務局退回附加稅稅款時,依照企業實際繳納附加稅時的分錄做相反的分錄即可,另外企業計提的附加稅時的分錄也需要進行沖減。
企業收到退回稅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企業沖減計提的附加稅時的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
貸:稅金及附加
應交稅費是什麽?
應交稅費是根據稅法規定應上繳的各種稅款,是應付賬款的壹種,主要包括應該交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稅金及附加是什麽?
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稅金及附加是損益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末,應將本科目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結轉後本科目應無余額。
銀行存款的借貸方向
銀行存款是指企業存入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貨幣,現金是指庫存以備日常零星支付的貨幣。銀行存款為資產類科目,核算企業存在銀行結算戶的款項。期末余額壹般出現在借方,表示公司銀行存款的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