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據也叫收據。
收據也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應用文。
收據壹般適用於以下場合。
個人向單位或團體支付壹些相關費用或財物時,需要對方出具收據證明。
單位之間的各種錢物往來都要憑收據。
當然,在正式場合,壹般都有國家統壹印制的正式票據,屬於另壹種情況。
收據的類型
壹般來說,有兩種類型的收據。
壹個是寫給個人的收據,壹個是寫給某個單位的收據。
單位開具的收據壹般由壹人辦理,以單位名義開具。
(1)標題
標題寫在正文上方中間位置,字體略大。
寫標題有兩種方法。
(2)文本
正文通常寫在第二行的兩個空白處,但標題為“今日收到”的收據不是空白的。
正文壹般要寫明以下內容,即收到的款項和貨物的數量,貨物的種類和規格等。
(3)簽名
壹般要求寫上收錢的個人或單位的名字,具體收錢的日期壹般要加蓋部門公章。
寫收據時,應註意以下事項:
擴展數據:
收據是企事業單位在經濟活動中使用的原始憑證,主要指由財政部門印制並加蓋財政票據監制章的收付憑證,用於行政性收入,即不征稅業務!
內部回單是公司內部自制的憑證,用於公司內部發生的業務,如內部材料調撥、員工存款收款、超額業務貸款歸還等。
此時,內部自制收據就是合法證據,可以作為成本入賬。
單位之間發生業務往來,收款人收到款項後不需要納稅的,收款人可以開具稅務部門監制的收據。
行政事業單位發生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可以使用財政部門監制的收據。
如果單位和部隊之間的業務往來按規定不需要交稅,可以使用部隊出具的收據,這也是合法憑據,可以記錄在案。
除上述收據外,單位或個人在收付時使用的其他自制收據,日常生活中稱為“白條”,不能作為憑證入賬。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收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