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的區別是什麽?
受托支付是指貸款每筆資金的使用需要經過銀行的審核,符合貸款用途的方可使用,不符合貸款用途不可以使用;自主支付是指貸款資金可以由借款人自行使用,無需經過銀行審批,但如果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的話,銀行有權隨時提前清收。: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壹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壹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還款方式:1、等額本息還款:即貸款的本金和利息之和采用按月等額還款的壹種方式。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多數銀行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都采用了這種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相同;2、等額本金還款:即借款人將貸款額平均分攤到整個還款期內每期(月)歸還,同時付清上壹交易日到本次還款日間的貸款利息的壹種還款方式。這種方式每月的還款額逐月減少;3、按月付息到期還本:即借款人在貸款到期日壹次性歸還貸款本金〔期限壹年以下(含壹年)貸款適用〕,貸款按日計息,利息按月歸還;4、提前償還部分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部分貸款金額,壹般金額為1萬或1萬的整數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出具新的還款計劃書,其中還款金額與還款年限是發生變化的,但還款方式是不變的,且新的還款年限不得超過原貸款年限。5、提前償還全部貸款:即借款人向銀行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償還全部貸款金額,償還後此時貸款銀行會終止借款人的貸款,並辦理相應的解除手續。6、隨借隨還:借款後利息是按天計算的,用壹天算壹天息。隨時都可以壹次性結清款項無須違約金。
二、小企業如何支用貸款,也要什麽受托支付或自主支付嗎
受托貸款:
即委托貸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合法來源的資金,委托業務銀行根據委托人確定的貸款對象、用途、金額、期限、利率等代為發放、監督使用並協助收回的貸款業務。委托人包括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個人等。
簡介:
委托人及借款人應當是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企(事)業單位,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戶,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已在業務銀行開立結算賬戶;委托資金來源必須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權利;申辦委托貸款必須獨自承擔貸款風險;需按照國家地方稅務局的有關要求繳納稅款,並配合受托人辦理有關代征代繳稅款的繳納工作;符合業務銀行的其他要求。
三、銀行貸款中,委托支付和自主支付是怎麽回事?
委托支付是指貸款每筆資金的使用需要經過銀行的審核,符合貸款用途的方可使用,不符合貸款用途不可以使用.自主支付是指貸款資金可以由借款自行使用,無需經過銀行審批,但如果借款人違返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的話,銀行有權隨時提前清收.這是銀監會三個辦法壹個指引裏的要求.
四、銀行貸款中,委托支付和自主支付是怎麽回事
1.請好貸款額度後,銀行根據貸款合同約定,將貸款資金直接支付給資金收款人。
“受托支付”就是由銀行根據貸款人約定的資金特定用途,將貸款資金支付給符合約定用可以降低貸款被挪用的風險。
2.委托支付使用需要經過銀行的審核,符合貸款用途的方可使用,不符合貸款用途不可以使用.
自主自行使用,無需經過銀行審批,但如果借款人違返借款合同約定使用貸款資金的話,銀行有權隨時提前清收.
這是銀監會三個辦法壹個指引裏的壹個指引”實施以來,對促進商業銀行貸款風險管理、完善監管制度、提高貸款業務的操作水平、防範貸款資金被挪用等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促進了我行貸款基礎管理的精細化管理水平。和自主支付兩種支付方式方面,許多基層行經辦過程中存在壹些問題,也反映執行困難的困惑,特別是今年銀監會已明確提出,要確保各銀行按貸款新規受托支付用款比重達80%
3.受托支付是貸款資金的壹種支付方式,指貸款人(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貸款資金支付易對象,在降低貸款挪用風險的同時,將對借款人的收益產生影響。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受托支付是指的審核,符合貸款用途的方可。受托支付適用的情況是:貸款資投資5%或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的區放前增加了“銀行對貸款資金用途的審核”環節,自主支付是不需要經過銀行審批的款資金直接支付給資金收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