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的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說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證明(加蓋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署);應當註明具體委托事項、委托人權限和委托期限。
4.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股東大會提交決議,決議應當包括:註冊資本的增減額、各股東具體承擔的註冊資本的增減額、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簽名(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提交股東的書面決定,其內容應當包括:註冊資本的增減額、出資方式和出資日期(股東為自然人的,應當由其本人簽字並由法人股東蓋章)。
5.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其他相關材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註冊資本必須經過批準的,應當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8.公司減少註冊資本的,應當提交減資公告的報紙樣本。
9.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註:以上項目未註明提交復印件的,應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壹致”,並加蓋公司公章。
處理流程:
在行政許可服務中心領取、受理、辦結實行“中心壹人審批、現場審批”,在承諾期限內辦結。
第壹步:申請人到高新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區分局窗口領取相關表格。
第二步:申請人準備好申請材料後,直接到行政許可服務中心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區分局窗口提交。窗口工作人員將接收並核對申請材料,並出具受理通知書。法律法規規定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鑒定、專家評審的,告知申請人辦理本程序的要求和承諾完成時間。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壹次性明確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和標準,引導申請人完成補正。
第三步:窗口工作人員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並出具相關批件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