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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抵免和稅收減免有什麽區別?

稅收抵免是指允許納稅人從某種合乎獎勵規定的支出中,以壹定比率從其應納稅額中扣除,以減輕其稅負。 稅收抵免是指居住國政府對其居民企業來自國內外的所得壹律匯總征稅,但允許抵扣該居民企業在國外已納的稅額,以避免國際重復征稅。

對於這種從應納稅額中扣除的數額,稅務當局也能允許也可能不允許超過應納稅額。根據應納稅額中扣除的數額是否允許超過應納稅額,稅收抵免劃分為"有剩余的抵免",即扣除數額不超過應納稅額和"沒有剩余的抵免",即沒有抵盡的抵免額返還給納稅人兩類。在西方國家,稅收抵免的主要有兩種:即投資抵免,又稱投資津貼和國外稅收抵免。

稅收減免是指根據國家壹定時期的政治、經濟、社會政策要求,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某些特殊情況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對應征稅款依法減少征收為減稅;對應征稅款全部免除納稅義務為免稅。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給予部分減少或全部免除。稅收優惠的重要形式之壹。

兩者的區別如下:

1、稅收抵免,即對納稅人來源於國內外的全部所得或財產課征所得稅時允許以其在國外繳納的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抵免應納稅款的壹種稅收優惠方式,是解決國際間所得或財產重復課稅的壹種措施。具體辦法是,先按納稅來自國內外全部所得或財產計算應納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然後再扣除其國外繳納的部分,其余額即為實際應納所得稅或財產稅稅款。稅收抵免壹般多采取限額抵免辦法,即抵免數額不得超過按照居住國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

2、稅收減免是指根據國家壹定時期的政治、經濟、社會政策要求,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某些特殊情況給予減輕或免除稅收負擔。對應征稅款依法減少征收為減稅;對應征稅款全部免除納稅義務為免稅。對納稅人應納稅款給予部分減少或全部免除。

3、兩者沒有什麽聯系。稅收抵免是不要重復交稅,而稅收減免是少交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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