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納稅人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的官方網站,在“電子稅務局”模塊中,選擇“查詢打印”功能,根據提示輸入相關信息,即可查詢並打印稅收電子繳款書。
其次,對於使用稅務專用軟件的企業,可以在軟件內部找到“電子申報”或“稅款繳納”等相關模塊,進入後選擇“繳款書打印”功能,按照軟件提示操作即可。
另外,部分地區的稅務部門還提供自助辦稅終端服務,納稅人可以前往稅務大廳或指定的自助辦稅點,通過自助終端機進行稅收電子繳款書的打印。
在打印過程中,納稅人需要確保打印設備連接正常,紙張、墨盒等耗材充足,並按照提示正確設置打印參數,以保證打印出的稅收電子繳款書清晰、完整。
壹、網上打印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官方網站,進入“電子稅務局”模塊。
2.在電子稅務局中,選擇“查詢打印”功能。
3.根據提示輸入相關信息,如納稅人識別號、稅款所屬期等。
4.查詢並確認需要打印的稅收電子繳款書信息。
5.選擇打印功能,按照頁面提示完成打印操作。
二、稅務軟件打印
1.打開稅務專用軟件,進入“電子申報”或“稅款繳納”模塊。
2.在相關模塊中,找到並選擇“繳款書打印”功能。
3.根據軟件提示,輸入或選擇需要打印的繳款書信息。
4.確認信息無誤後,點擊打印按鈕。
5.按照軟件提示,設置打印參數並完成打印。
三、自助辦稅終端打印
1.前往稅務大廳或指定的自助辦稅點。
2.在自助辦稅終端機上,選擇“稅收電子繳款書打印”功能。
3.輸入納稅人識別號、密碼等登錄信息。
4.查詢並選擇需要打印的繳款書信息。
5.按照終端機提示,完成打印操作。
綜上所述:
稅收電子繳款書的打印可以通過網上打印、稅務軟件打印以及自助辦稅終端打印等多種方式進行。納稅人在選擇打印方式時,應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和需求,選擇最方便、快捷的方式進行操作。同時,在打印過程中,需要註意確保打印設備正常、耗材充足,並按照提示正確設置打印參數,以保證打印出的稅收電子繳款書清晰、完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四條規定:
稅務機關征收稅款時,必須給納稅人開具完稅憑證。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收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四十六條規定: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直接向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完稅憑證。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開具完稅憑證時,對納稅人以前已經繳納的稅款,應當壹次開具完稅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