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企業稅務會計的發展、作用和特點
企業稅務會計逐漸從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中分離出來,成為壹個相對獨立的會計分支,始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美國。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來,公司稅務會計作為壹門學科被研究。美國著名會計師亨德裏克森指出:“許多小企業會計的目的是編制所得稅申報表,甚至許多企業如果不納稅,就根本不記賬。即使是大公司,納稅也是會計的壹大難題。.....稅法對提高會計實務水平影響很大,促進了壹般會計實務的改進和壹致性的保持。.....通過稅法也可以促進會計觀念的發展。比如推動尋找更好的折舊方法和存貨計價方法,明確應稅所得的本質和範圍。”可見,企業稅務會計對於利用稅法獲取合法利益,確保在不規範納稅方面的任何疏漏給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具有重要作用。我國從65438到0994年稅制改革後,稅收管理得到了加強。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稅額方法的實施,逐步規範了應納稅款的核算。對此,各地稅務機關嘗試在企業財務會計人員中培訓稅務員,指定取得稅務員證的會計人員辦理稅務事宜。該方法完善了企業涉稅事項的核算,可以說是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初步探索。
與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相比,企業稅務會計的特殊性體現在三個方面:
(壹)企業稅務會計應在稅法的約束下運作。
對於企業財務核算方法、處理方法等。,企業可以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並結合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需要進行選擇。但作為企業稅務會計,必須嚴格按照稅法(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操作,以稅收法規為準,不能隨意選擇或變更。例如,在固定資產折舊中,企業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可以從現行財務制度規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全壽命法等幾種方法中選擇,采用其中壹種;在存貨核算中,企業可以選擇五種方法:加權平均法、後進先出法、先進先出法。但企業稅務核算只能按照稅務規定的固定資產折舊法和存貨核算法進行,而且必須報稅務機關批準或備案。也就是說,當企業的經濟行為和財務核算涉及稅收問題時,應當按照稅收法規進行處理;當財務會計制度與稅收規定不壹致時,應以稅收規定為準,進行必要的調整。
(二)企業稅務會計是反映和監督企業履行納稅義務的工具。
企業稅務會計作為會計學科的壹個分支,以貨幣形式系統研究企業稅務活動的資金運動過程。綜合反映和監督有其相對獨立性和特殊性。由於稅收法規的計稅依據與企業會計記錄所反映的依據並不總是壹致的,因此在處理方法和計算口徑上必然會存在差異。對此,企業稅務會計應該有壹套自己獨立的處理標準,通過稅務會計工作所反映的情況,保證企業的稅務活動按照稅收法規進行,使應納稅款能夠及時足額繳納,防止偷、逃、騙、欠稅的發生,保證企業認真、完整、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不熟悉稅收法規、不履行納稅義務而受到處罰所造成的損失。
(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稅收籌劃的作用。
企業稅務會計不僅是對稅收資金運動的反映和監督,而且通過稅收負擔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納稅人能夠更加明確地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說,是指企業稅務會計根據稅收的具體規定和自身生產經營的特點,對企業的經營方式和納稅活動進行籌劃,使其既能依法納稅,又能享受稅收優惠,實現不多繳稅款,減輕稅負的目的。
二、建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必要性
(壹)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差異日益明顯的必然要求。
目前,企業仍然依靠財務會計賬簿和報表納稅,其財務人員在進行納稅申報時,往往在頭腦中沒有壹個清晰、完整、系統的稅收資金流向概念,導致他們在壹個多層次、多環節、多稅種的復合稅中束手無策。很多時候,他們只能機械地接受稅務機關的指示或處理。現實中,企業稅務會計只能成為財務會計的簡單附屬,而財務會計又不能充分發揮其職能,相互制約,影響各自職能的充分發揮。
現行稅制已經越來越完善,其與會計制度的區別也越來越明顯。(l)目的不同。財務會計提供的信息不僅服務於綜合部門和外部經濟利益相關者,也服務於企業自身的生產經營。但企業稅務會計應根據現行稅收法規和征收方式計算應納稅額,正確履行納稅義務。例如,納稅申報和納稅是稅收資金運動的結果和終點,是稅務會計應該反映和監督的重要內容。由於各稅種的計稅依據和征稅方式不同,同壹稅種不同行業納稅人的核算方法也不盡壹致,因此反映各稅種的方法也不同。企業應根據稅收法規並結合本行業會計特點進行正確核算。(2)核算基礎和處理方法不同。目前《企業會計準則》和《財務通則》規定,企業的財務核算必須在“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中選擇壹種作為核算基礎,壹旦選擇就不能更改。公司稅務會計是不同的。因為根據稅收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既要保證納稅人有即時支付貨幣資金的能力,又要保證稅務機關有征收當期收入的必要性,還要考慮征管的便利性,所以稅制是收付實現制和權責發生制的結合,是實施會計處理的“聯合基礎”。比如房產稅,商品房壹旦售出,即使買方未支付房款,房產中介也要按照“權責發生制”記錄收入;但考慮到房地產開發商的納稅能力,稅法規定應根據房地產開發商是否收到房款來確定納稅時間,即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納稅核算依據。又如,企業在計提支付給主管部門的管理費時,應先按權責發生制計提。年末未能支付的,應按稅收規定以收付實現制轉回,並入本年損益並繳納所得稅。(3)計算損益的程序和結果不同。企業稅務會計從營業收入中扣除營業成本的標準與財務會計不同。財務會計將非法經營罰款和罰沒財物折價從營業外支出項目中列支的,允許在利潤匯算清繳前扣除,但稅法規定不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4)企業稅務會計堅持歷史成本,不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這是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重要內容。(5)企業稅務會計應對納稅申報、納稅、減免稅、稅收籌劃進行專項核算。而企業財務會計將上述項目作為附屬,這些差異成為單獨建立稅務會計的前提。
(二)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完善稅制和稅收征管的必然選擇。
壹是企業配備既懂稅收法規又懂會計業務的專門稅務師,根據稅收法規和生產經營情況及時計算申報稅款,及時正確履行納稅義務,有助於保證國家稅款及時足額繳納。
二是有利於分清稅務企業的權責,將稅務人員從繁雜的財務賬冊、報表中解放出來,以較少的人力充分高效地履行稅務機關應盡的職責。
第三,有利於稅制結構的改善。企業稅務會計相對獨立於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後,企業稅務人員可以專心研究企業稅收資金的運動,這將有助於稅務機關發現稅收征管的薄弱環節和稅制的不完善之處,從而促進稅收征管走向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進壹步加快完善稅制的進程。
(三)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追求自身利益的需要。
企業作為納稅人,應當忠實履行納稅義務,不得單方面擠壓成本、擴大費用開支範圍、擴大或者多報免稅產品、轉移銷售收入、多提專項資金、設置兩套賬戶、設立小金庫等。追求企業利潤最大化和納稅最小化,甚至不應該搞拖延和偷工減料。企業在其法人地位得到承認的前提下,壹方面要認真履行納稅義務,另壹方面要充分享有納稅人的權利,如申請減稅、免稅、退稅的權利;有權要求稅務機關回答有關納稅的問題;有權就稅務處罰請求舉行聽證;有權向上壹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對上壹級稅務機關的復議決定不服的,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有權檢舉或控告稅務人員徇私舞弊的行為;有權在稅收法規的前提下決定企業的經營類型和方式,從而減輕自身的稅收負擔。為了充分享有納稅人的權利,我們必須熟悉稅收法規,不僅要熟悉稅法的原則,還要熟悉各種稅種的實施細則、具體規定和補充規定。既要從納稅人的角度熟悉稅收法規,又要從納稅人的角度正確處理納稅的會計處理,及時做出符合企業利益的明智財務決策。
(四)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企業正確處理企業與國家分配關系的最佳途徑。
企業因自身利益需要在企業會計領域研究企業納稅及其相關的財務決策和會計處理。首先,是完整準確地理解和執行稅收法規。不能只是單方面拖延繳稅、少繳稅或者不繳稅。納稅人要樹立堅定的納稅意識和責任意識,正確處理企業與國家的分配關系。在政策允許的情況下,企業爭取納稅優惠是常識。其次,如果現行稅收法規存在某種“灰色擴張”,納稅人采取避重就輕、避實就虛的策略也是合理合法的。目前,合理避稅在國際上非常普遍。納稅人樹立避稅意識不僅是明智的,也是社會進步的體現。當然,在稅收實踐中,稅務機關應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堵塞稅收立法和執法中發現的漏洞和問題。從這個意義上說,建立企業稅務會計是加強雙方管理意識和競爭意識的有效途徑。
三、建立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註意的幾個基本問題
(壹)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遵循的原則
1.遵循稅法原則。企業稅務會計反映的企業稅務活動是否合法正確,只能是國家稅法。因此,在企業稅務會計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稅法關於計稅依據和會計處理的規定,涉及賬簿、憑證、會計基礎、會計年度、計算單位和報告制度,特別是涉及資產的會計處理。這方面的規定比較詳細。企業稅務會計活動的全過程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
2.靈活的操作原則。這裏所說的“靈活操作”包括兩個方面。壹是在企業稅務會計活動中,對企業納稅關系相對重要的那些會計事項,要單獨核算,單獨反映,力求準確;對於那些相對次要或與企業納稅關系無關的會計事項,在不影響納稅信息真實性的前提下,可以適當簡化或省略。第二個是指會計和監管的結合。因為納稅申報期壹般在企業會計核算結束後,如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應當在每次預繳所得稅的期限內向當地稅務機關報送預繳所得稅申報表;年度終了後四個月內報送年度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決算報告。”因此,企業不僅要在日常會計活動中正確核算各種應納稅額,還要在會計核算和監管上相互配合,加強事前、事中和事後的監管,及時發現和糾正不符合納稅要求的行為,避免企業受到處罰和不必要的損失。
3.尋找稅負適度的原則。稅務會計的壹個重要目標是為企業管理者、投資者和債權人提供準確的稅務數據和信息,從而促進企業生產的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對此,企業的稅務師應深刻理解現行稅收法規的相關精神,在合規或不違規的前提下進行納稅籌劃。國家稅收政策是根據國家經濟形勢制定的。具體到某個地區、某個行業、某個產品、某個項目,由於主客觀原因,經濟情況可能相對不同,有的可能給予緩稅或減免稅,有的則可能得不到照顧。壹方面,企業要綜合權衡各種投資計劃、經營計劃和納稅計劃,形成最佳組合,以實現利潤或每股收益最大化。另壹方面,企業稅務會計活動,從業務收入的取得到利潤的形成,以及稅款的計算和繳納,都要真實反映和正確核算,不允許出現任何隱瞞收入和利潤的現象,要正確處理國家和企業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及時足額向國家繳納稅款。
4.會計的壹般原則。即會計核算中的客觀性、可比性和壹致性原則,會計信息質量中的相關性、及時性和清晰性原則,會計修正中的謹慎性和重要性原則。它們體現了社會化大生產對會計的基本要求,是對會計基本規律的高度概括和總結。
(2)我國企業稅務會計的對象、內容和核算方法。
具體來說,企業稅務會計的對象是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以用貨幣表示的涉稅經濟活動。在實際工作中,企業稅務會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確定企業稅務會計的計稅依據,即稅務登記、變更登記、重新登記、註銷登記和納稅申報。
2.流轉稅和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企業生產經營各環節應稅類型的會計處理。
3.企業納稅申報表的編制和分析等。
(三)我國企業稅務會計應遵循的基本制度
1.本財務會計制度根據《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的要求制定。和其他專業會計壹樣,稅務會計也必須遵循。只有當這些制度與稅收規定不同時,才會按照稅收規定執行。
2.納稅申報制度。納稅申報制度是企業履行納稅義務,按照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應納稅款的法定程序。企業稅務會計應根據各稅種的不同要求,真實反映納稅申報的內容。
3.減免稅、退稅和延期納稅制度。企業可以按照稅收規定申請減稅、免稅、退稅和延期納稅。按照稅務機關的具體規定辦理書面申報審批手續時,應附送有關報表供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前,企業仍應申報納稅;減稅或免稅期滿後,企業應主動恢復納稅。
4.企業稅務自查制度。企業納稅自查是企業監督自身履行納稅義務,防止和糾正錯繳、少繳、欠稅的壹種手段。企業應對帳、票、經營、核算、納稅等進行自查,避免漏征稅,給企業造成不應有的損失。
四、關於建立企業稅務會計的幾點建議
將企業稅務會計與財務會計、管理會計分開,雖然涉及到很多問題,有些甚至需要對《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等進行補充和修改。但是,隨著會計電算化的完善和普及,企業稅務會計的具體操作並不是壹項繁瑣的工作。現場會計電算化帶來的方便、快捷、高效,必將成為稅務會計快速普及的巨大推動力。
目前,企業稅務會計在我國還處於構思階段。如何使其成型,我認為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人才
如果說稅務會計最重要的目標是促進企業生產發展,提高經濟效益,那麽稅務會計的專業素質就是稅務會計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證。稅務會計作為壹門集會計知識、稅務知識、法律知識及其相應的實際工作經驗於壹體的高智能活動學科,首先需要社會為其提供充分的業務培訓機會:
長度在高等教育中開設“稅務會計”相關課程,培養具有較深會計理論、稅收理論、法律理論知識的專業人才。
2.稅務機關應常年為企業稅務師提供咨詢服務和培訓機會,使企業稅務師及時了解最新的稅收法規和征管制度。
3.企業應樹立正確的納稅觀念,選擇符合稅務機關和企業要求的人員擔任稅務會計,並為其提供培訓和研究機會,保證稅務會計質量的不斷提高。
(2)組織方面
健全的組織形式是保證企業稅務會計規範化、科學化的必要條件。就我國現狀而言,要建立企業稅務會計,需要成立註冊稅務師協會,定期組織稅務會計資格考試,保證企業稅務會計具有壹定的專業素質水平;並對稅務會計操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為完善稅收法規和企業決策提供參考。此外,還應制定法規或規定來約束企業的稅務會計行為,以減少企業稅務會計違法行為的發生。
(3)法治
隨著稅務會計的誕生,企業會計可能會更加關註如何在合法或不違法的條件下,為企業制定出最佳的納稅方案。這對企業管理和稅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壹方面,要求企業以制度的形式規定稅務會計必須遵循的標準,要求企業其他管理者不得為了某種目的強迫稅務會計實施違法行為,為企業稅務會計創造良好的法律環境。另壹方面,要求稅務人員遵紀守法,嚴格執法,違法必究,減少稅收管理中的“人治”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