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分類編碼簡單來說就是對納稅人在增值稅開票系統中開具發票的內容進行分類,而針對不同分類所屬的大類給予相應的數字編碼的意思。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與編碼是指在增值稅發票升級版中,納稅人開具發票時票面上的商品應與稅務總局核定的稅收編碼進行關聯,按分類編碼上註明的稅率和征收率開具發票。稅收分類編碼是國家稅務總局編制的,是全國統壹的。能使稅務機關統計、篩選、分析、比對數據等,最終目標是加強征收管理。
稅收分類編碼規則:
1、已領取組織機構代碼的納稅人稅務登記代碼為:區域碼+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設定。
2. 納稅人識別號,壹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碼(字符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技術監督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打印)並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15位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納稅人代碼為15位,其中:1—2位為省、市代碼,3—6位為地區代碼,7—8位為經濟性質代碼,9—10位行業代碼,11—15位為各地自設的順序碼。
3、從事生產、經營的外籍、港、澳、臺人員稅務登記代碼為:區域碼+相應的有效證件(如護照,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等)號碼。
4、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代碼為其居民身份證號碼。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中國公民,以公安部編制的居民身份證18位碼為其“納稅人識別號”;對外國人以其國別加護照號碼作為其“納稅人識別號”。
綜上所述,開票時稅收分類編碼不可用是因為沒有選擇好稅收分類編碼。稅收分類編碼稅收編碼分類可去當地稅務主管部門查詢,也可以通過開票系統中增加商品和服務稅收分類編碼的方式找到,並正確添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壹條
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帳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記帳憑證及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