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壹制度下,稅收管理員的職責包括:稅收政策宣傳和傳遞、稅收咨詢和指導;掌握所轄稅源戶籍變動情況;調查核實住戶的生產經營和財務核算情況;核實住戶的納稅申報;進行稅收征管;對所管理的企業進行納稅評估和稅務約談;提出糾正和處理壹般涉稅違法行為的意見;協助發票管理。壹般來說,稅收管理員是“信息采集員、稅收顧問、稅收宣傳員、稅收評估員、稅收監督者”。但稅務管理員不負責稅收征收、稅負核定、涉稅審批、涉稅案件稽查等工作。
稅源管理的重要事項由部門集體研究。稅收管理員開展各項稅源管理事務時,應提交報告,按計劃和規定程序進行,並接受行政執法和行政監察的監督。獲得的稅源信息應記錄存檔,並享有* * *。稅收管理員實行兩年定期輪換制度。各級稅務機關要制定稅收管理員工作規範,加強對稅收管理員的管理、監督和考核。
值得註意的是,很多人認為,稅收管理員制度是對我國傳統“管理員制度”的恢復。在我國稅收征管史上,曾兩次實行過特別管理員制度。壹是50年代實行的集、管、查於壹體的征管模式。這種模式的特點是以專管員為核心,“壹人進廠,所有稅收統壹管理,征管壹體”,即“專管員上門收稅”二、90年代“駐廠管理、行業管理、計件管理、巡回管理等”的模式。被收養了。稅收管理員制度不是對傳統管理員制度的簡單“回歸”,而是在傳統管理員制度“揚棄”基礎上的新制度。所謂“提升”,就是要發揚和借鑒“零敲碎打管理、責任到人、考核到位”的管理和服務好傳統,密切與稅企的聯系,疏通聯系渠道,從而改進和完善稅源管理的措施,切實解決“疏於管理、淡化責任”和“情況不清、信息無效”的問題,所謂“放棄”,就是要摒棄和克服“壹人進廠、所有稅種統壹管理、征管壹體”的弊端。從而變集中管理為分散管理,變全程管理為環節管理,“保姆式”服務為法律服務。
稅收管理員制度在中國稅收史上已經出現。新中國成立後,專屬稅收管理的優勢得到充分發揮,對當時的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首先,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出現,有效加強了稅源管理,增加了財政收入。
稅收管理員制度始於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什麽都要做,中央政府急需為經濟轉型和復蘇籌集資金。1950,65438+10月,國務院頒布了國家稅收管理實施原則,圍繞原則精神,全國許多地方開展了稅收管理工作,迅速查清了稅源,有效增加了政府財政收入,為國家經濟恢復和社會主義建設積累了資金。
其次,稅收管理員制度的實行,有助於稅收工作完成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社會主義改造的工作是復雜而艱巨的,需要大量細致的工作。利用稅收引導資本主義工商業向社會主義方向發展,是改造工作的重要內容。在稅務管理人員的努力下,稅收工作配合了國家對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起到了利用、制約和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的作用。
此外,稅收管理員制度適應了計劃經濟體制的要求,有力地支持了社會主義建設。資本主義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後,中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在這種體制下,經濟成分相對單壹,稅收政策法規和稅收征管環節較少,為稅收管理員制度發揮其特殊作用提供了舞臺。稅收管理員制度行政動員能力強,稅收征管效率高,便於稅務部門快速高效地完成稅收籌劃任務,適應了計劃經濟體制的要求,促進了社會主義建設的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