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事前規劃原則。事前規劃原則企業稅務規劃應該在事前進行,企業經營活動壹經發生,企業的各項納稅義務也就隨之產生。
(3)合法性原則。合法性原則稅務規劃之所以有別於偷漏稅行為,就在於其是遵守了國家相關稅收法規的前提下的合法行為。
(4)目標性原則。目標性原則企業進行稅務規劃也和做其他事情壹樣,事先應制定壹個任務目標。
稅務規劃是在投資、籌資、經營、股利分配等涉稅事項發生之前,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之內,利用稅收法規所賦予的稅收優惠,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等事項的事先規劃,從而達到稅務合規性與優化稅務成本的效果。
通俗來講,稅務規劃就是指在不違反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納稅主體的涉稅事項做出事先規劃和安排,進而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壹種管理活動。
稅務規劃遵循的原則:
01全局性原則企業稅務是壹項全局性工作。企業不僅要交增值稅,還要交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其他稅種。在稅務規劃時,應全面考慮企業總體稅務情況,設有子公司或者分公司的集團性企業間更應註意此項工作。國家在制定稅法時還制定了很多稅收優惠政策,而是否能充分享受到這些稅收優惠政策,也需要專業人士從全局進行評估規劃,才能實現價值最大化。
02事前規劃原則企業稅務規劃應該在事前進行,企業經營活動壹經發生,企業的各項納稅義務也就隨之產生,若納稅人此時覺得稅務問題嚴峻,想要解決可能就遲了。稅務規劃應在事前進行,這與企業會計的事後核算正好相反。只有在事前對企業進行稅務規劃,事前規範好業務運營的方式方法,才能在不違法的前提下優化企業稅務管理。
03合法性原則稅務規劃之所以有別於偷漏稅行為,就在於其是遵守了國家相關稅收法規的前提下的合法行為。依法納稅是每個法人、自然人應盡的義務,國家法規不容忍任何單位和個人踐踏,各種偷漏稅行為是國家法律所不容許的。稅收征管法規定:“對納稅人偷稅的,由稅務機關追繳其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並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作為納稅主體的企業法人,由於承擔的稅種較多,納稅稅基、地點、時限、稅率等各有差異,處理不善便會產生相應的稅務問題。但無論出於何種原因,企業進行稅務規劃的前提就是合法,所有的違法行為都不可能稱之為稅務規劃。
04目標性原則企業進行稅務規劃也和做其他事情壹樣,事先應制定壹個任務目標。在進行規劃之前必須了解與分析企業的納稅種類、適用稅率、稅負、經濟業務流程、所在地區市場情況、行業特點等,並在此的基礎上,掌握存在哪些問題,再考慮稅務規劃的可能性,明確稅務規劃要達到什麽目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五條 納稅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報送納稅申報表、財務會計報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納稅人報送的其他納稅資料。
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