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中國稅務 - 稅收在調節個人收入,促進***同富裕中有何作用?

稅收在調節個人收入,促進***同富裕中有何作用?

稅收在調節個人收入,促進***同富裕中作用如下:

1、稅收是國家實行宏觀經濟調控的重要扛桿之壹;

2、稅收是國家實行財政政策調節經濟的有力工具。

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主要是兩方面:

1、實行鼓勵性措施,國家對需要重點發展的高科技產業、朝陽產業、服務業等實行稅收優惠,少征或免征稅款,扶持這些產業發展;

2、實行限制性措施,國家為了限制高汙染、高耗能、高消費產業,采取開征新稅、擴大征收範圍、提高稅率等稅收限制性措施來限制這些產業的發展。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征收管理範圍分別進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征收稅款。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支持、協助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

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撓。

第六條 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享制度。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與納稅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有關的信息。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對檢舉人給予獎勵。

  • 上一篇:稅法的最高準則是
  • 下一篇:稅務登記證有副本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