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稅法的概念:
1,稅法即稅收法律制度,是國家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國家法律的重要組成部分。
2.它是以憲法為基礎,調整國家和社會成員在稅收征管中的權利義務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和稅收秩序,維護國家利益和納稅人合法權益的法律規範。它也是國家稅務機關和所有納稅單位和個人依法征稅的行為準則。
二、稅法分類:
根據各稅法的立法目的、征稅對象、權益、適用範圍和功能的不同,可以進行不同的分類。壹般來說,根據稅法功能的不同,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兩大類。
1,實體法
(1)實體法主要是指稅收立法的確定,規定每壹稅種的對象、範圍、項目、稅率和納稅地點。
(2)包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契稅、耕地占用稅等。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中國。
2.稅務程序法
稅務程序法是指關於稅收管理的法律,包括稅收管理法、發票管理法、稅務機關法、稅務機關組織法、稅務爭議解決法等。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3.稅收法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六條,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稅收征收管理有關法律的規定。
三、稅法的特點:
1.多層次、多形式的稅收立法權;
2.稅收結構的正常化;
3.實體規範和程序規範的統壹;
4.稅收法律法規的技術性;
5.稅法經濟。
第四,組件:
1,納稅人
(1)納稅人,簡稱納稅人,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負有直接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他們是納稅的主體,與國家稅務機關有直接的納稅關系。
(2)與納稅人相關聯的另壹個概念是扣繳義務人,是指依據法律、行政法規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的單位和個人。
2.征稅對象
征稅對象,又稱征稅對象,是指征稅的是什麽樣的標的物。這是劃分不同稅種,區分壹個稅種的主要標誌。
3.稅率
(1)稅率是稅法規定的征稅對象與每個單位應納稅額之間的比率,是每個基本稅法最基本的要素之壹。
(2)稅率是國家稅制的核心,它反映了征稅的深度,反映了國家的稅制。
(3)壹般來說,稅率可分為三種: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和固定稅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六條* * *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有依法納稅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五十八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稅務機關依法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