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叫壹般納稅人?
1、壹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2、凡符合增值稅壹般納稅人條件的納稅人,都必須主動提出申請,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的認定手續;
3、納稅人應當在申報期結束後40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增值稅壹般納稅人申請認定表》,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4、認定機關應當在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並由主管稅務機關制作、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5、納稅人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壹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後20日內制作並送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
6、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定的壹般納稅人,可計算應納稅額,並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7、對符合壹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壹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綜上所述,稅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七十五條
稅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的加收滯納金的起止時間,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稅款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實際繳納或者解繳稅款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