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稅款滯納金的最高金額是多少?
1.壹般滯納金(包括稅收滯納金)沒有上限,所以可以超過本金。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扣繳義務人未按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稅款外,從繳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0.5%的滯納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過應當繳納款項的數額。
稅收滯納金的加收按照稅收征管法執行,不適用行政強制法,所以不存在能否超過稅收本金的問題。滯納金數據超過本金的,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規定收取。
二、稅收滯納金的計算
滯納金按照每票貨物的關稅、進口增值稅、消費稅分別計算,起征點為人民幣50元,不足人民幣50元的免征。
其計算公式為:
海關滯納金金額=逾期海關稅款×0.5‰×逾期天數。
進口環節關稅征收滯納金金額=進口環節關稅征收金額×0.5‰×滯納天數。
三。多收少付稅款滯納金
1,多繳稅款退還
稅務機關發現後,應當立即退還納稅人多繳納的稅款;納稅人自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要求退還,稅務機關核實後應當立即退還。
納稅人要求退還多繳稅款時,應向國家稅務機關填寫《申請退(抵)稅批準確認書》。經國稅機關核定,屬於自行征收稅款的小額退稅,辦理相關退稅手續;由國庫辦理的退稅,由縣級以上(含縣級)稅務機關填寫稅收收入退還書,到指定的國庫辦理退稅手續。
2、少退稅。
因稅務機關的責任造成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在三年內補繳稅款,但不加收滯納金。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因計算錯誤等原因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可以在三年內追繳;數額在65438+萬元以上且有特殊情況的,回收期可延長至十年。在追繳稅款的同時,追加罰款。自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繳納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當事人因偷稅而不繳或者少繳稅款、騙取退稅的,稅務機關可以無限期追繳。
根據法律規定,稅款滯納金沒有最高限額。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每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甚至超過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