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稅收征管數字化升級和智能化轉型,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移動互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努力推進內外涉稅數據融合和線上線下有機融合,以此帶動稅收執法、服務、監管體系創新和業務轉型,進壹步優化組織體系和資源配置。
基本實現企業稅務信息“壹戶”智能采集和自然人稅務信息“壹人”智能采集。2023年,基本實現稅務機關信息“壹局”智能采集、稅務人員信息“壹人”智能采集,進壹步推進納稅人支付行為自動分析管理、稅務人員職責全流程自控考核、稅收決策信息和任務自主分類推送。
2025年,稅收執法、服務、監管和大數據智能應用將深度融合、高效聯動、全面升級。
稅收的主要職能:
稅收是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組織財政收入是稅收的基本職能。稅收是強制性的、免費的和固定的,所籌集的財政收入是穩定可靠的。稅收的這壹特點使其成為世界各國政府組織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
稅收是調節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經濟決定稅收,稅收反作用於經濟。這不僅體現了經濟是稅收的來源,也體現了稅收對經濟的調節作用。
稅收作為壹種經濟杠桿,影響著社會成員的經濟利益,引導著企業和個人的經濟行為,通過增稅、減免稅對資源配置和社會經濟發展產生影響,從而達到調節經濟運行的目的。政府可以通過稅收手段調節宏觀經濟總量和經濟結構。
稅收是調節收入分配的重要工具。總的來說,稅收作為國民收入分配最重要、最規範的形式,能夠調節政府、企業和個人之間的分配關系。
此外,稅收管轄權是國家主權的組成部分,是國家權益的重要體現,因此稅收在對外交往中也具有維護國家權益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