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定代表人不做稅務變更的,可以與其協商,講明利害關系;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召開股東會議免去其職務,擬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律客觀:壹、法人變更所需資料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企業法人變更登記申請書》(企業加蓋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業)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本人簽字,企業加蓋公章);4、主管部門(出資人)根據企業章程的規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職證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證明;任職證明應依照企業章程的規定明確任命職務;章程規定職務空缺、以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的,應在其任職證明中明確“章程規定職務空缺,由副職代理法定代表人”;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法定代表人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6、《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二、法人變更後原稅務問題怎麽處理公司變更法人後,公司的獨立法人資格還存在,接手法人壹律不承擔協議的約定,是違反法律的,是無效的,所以稅務問題由原法人承擔。1、受讓股權後應及時辦理工商和稅務變更,包括工商註冊資料、稅務註冊資料、銀行開戶資料、法定代表人印鑒等等。2、若出現的稅務問題是由於原法人的過錯造成的,受讓方可以按照之前股權轉讓合同的約定,要求原法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