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存在的上述問題,看似與稅收好不相關,事實上卻恰恰緊密相關。我們加強對國有企業的稅收監管,防止稅收流失是壹個基礎性的目的,確保其不斷減少源自稅務因素的阻力,不斷實現做大做強,促使其具有在世界範圍內博弈的核心競爭力,最終在維護企業自身利益的同時維護國家的利益,才是必須要考慮的戰略性目的。關於這壹點,我在《兩小時了解稅務風險》壹書中已經做過闡述。現在的問題是:如何實現這壹戰略目的?
企業的稅務風險實際上並不是僅僅來源於稅務因素本身,多數稅務風險均來自非稅因素。前文所述的國有企業存在的八個問題中,都或多或少地隱含著稅務風險。比如,從大的方面說,國有企業的管理基礎部牢靠,必然出現各個業務部門彼此溝通不暢和協調性不強的問題,壹些重要的稅務風險就在這個過程中悄然出現卻不能被及時發現,甚至已經出現了相關的人員卻視而不見,由此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將是很大的。再比如,從小的方面說,部分國有企業對現金流不重視,對資金的占用成本也不重視,我相信對通過加強稅收管理帶來的資金節約更看不到眼裏。其松散的,不能體現稅收思想和力度的管理,必定存在很多的稅收漏洞。
與此同時,長期以來,國有企業壹直認為利潤與稅收都是國家的,是國家左兜裏的錢和右兜裏的錢,因此本身對稅收管理就不是非常重視,也不存在偷逃稅款的主觀故意,但這恰恰是國有企業稅收管理水平普遍比不了外企和民企的重要原因。而國資委在這方面對國有企業的考核力度也不大,導致國有企業的稅收監管力度很不夠。
基於此,再考慮到國有企業的特殊性,在稅收監管方面,稅務部門應該和國資委、國有企業***同協商,建立起企業自我監管,稅務機關日常監管和重大事項國資委協助監管的全新的稅收監管體系,並且保證這三條“平行監管線”都要切實發揮作用。
企業自我監管,關鍵是企業首先自身對稅收管理的重要性要認識到位,特別是對稅務風險的認識要到位,繼而將稅務風險管理的理念貫穿到企業日常決策和管理的所有環節當中。要充分調動企業內部的資源建立制度化的自查制度體系,或者定期請中介機構開展健康體檢,及時發現風險,排除風險。
稅務機關的日常監管,就是稅務機關要整合現有的稅收管理資源,對國有企業實施有計劃、有步驟、有協調的稅收日常監管。特別是對於那些分支機構分布在不同省份的國有企業,稅務機關既要盡可能做到執法標準的統壹,又要充分加強內部的協調與溝通,使單位稅收管理資源產生最大的效率
重大事項國資委協助監管,就是國資委在了解到國有企業有重大事項時,壹定要及時和稅務機關溝通,通報重大事項有關情況的同時,深入了解其中的稅務問題和風險,並督促企業改進,最好將此工作納入到對企業領導人的考核體系。盡管現有的稅收法規要求國有企業必須將重大事項向稅務機關報告,但是由於種種原因,真正報告的企業並不多,尤其是國有企業。但是,作為國資委的直管企業,這些重大事項國有企業必須要向國資委匯報,否則這些重大事項將缺乏可以繼續進行下去的授權或者前提條件。如果這個時候國資委能夠協助進行稅收方面的監管,國有企業的稅務風險將會減少很多。
到目前為止,國資委和稅務機關對國有企業的監管基本上是各自進行的,兩者之間既缺乏有效溝通,也缺乏有效的協調,三者基於控制風險的***同願望而采取的制度化應對措施的,我至今未有耳聞。因此,在幫助國有企業應對稅務風險,完善監管體系方面,仍舊有很多工作可以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