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稅務登記證辦理流程:1、上報相關資料到分管稅務所;2、填寫稅務登記表(采集卡),填好後加蓋公章;3、稅務專員核實企業上報資料,核定稅款征收方式(定額稅或比率稅);4、與納稅人溝通,征求意見;(有意見可以反映,沒意見走下面程序)5、批準稅務登記,如果已經開業壹個月以上(以營業執照日期為準),先補交稅款,然後下發稅務登記證。6、到稅務指定銀行開個存折,並將存折復印件交稅務,作為今後扣稅的賬戶。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需要資料: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加蓋公章);法人身份證及復印件(法人簽字);房租協議原件(附產權人房產證明復印件,公房的產權證復印件要加蓋產權單位公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