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偷稅漏稅行為是要嚴厲制止的,這種行為是違法的,同樣也是沒有國家意識的。
近年來明星們簽陰陽合同,來借此逃稅漏稅行為曾出不斷,我們都知道明星們的報酬高,就算是這樣報酬高的他們也仍然有著逃稅漏稅的行為,這樣的人物又怎麽能做公眾人物,帶給社會,帶給壹些人正能量呢,他們既然是公眾人物,就更應該遵紀守法,按照真實情況,按照自己的真實收入去繳納個人所得稅,像他們這種偷稅漏稅行為是壹種僥幸心理,他們拿著如此高的收入,卻不想繳納稅款,這太過分了,國家應當讓有這些偷稅漏稅行為的人,得到他們應有的懲罰。他們更應該去明白繳納稅款的意義。
他們應該清楚,能有如此高的收入的人的前提是國家,國家拿上這些稅款也是為了我們人民,最終也會用到我們自己身上,所以這種偷稅漏稅的行為是只顧個人利益,目光短淺,甚至可以說是愚蠢的。
國家需要拿這些稅收去發展強大我們國家。比如用在教育事業上,給為人民服務的公職人員發工資,還需要提高我們的科研實力,軍事能力和外交能力,會用這些錢來修路。而當某些地區發生災難時,比如地震。國家會去援助他們,所以說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我們為什麽要逃稅漏稅呢。國家強大了,我們才會有幸福生活。個人利益需要服從於國家利益。
逃稅漏稅的行為本來就是違法行為,這違反了我們國家法律規定的,所以無論任何人,只要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那就應該得到法律懲罰,得到他該有的懲罰,所以我認為任何人都不要存在僥幸心理,去逃稅漏稅,這是愚蠢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