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稽查局是做什麽的
稽查局是主管全市地方稅收稽查工作的職能部門,是稅務行政執法主體,擔負著查處稅務違法案件的職能,查偷堵漏,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促進全市地方稅收秩序的規範。主要職責:
1、負責對所轄納稅人開展日常稅務檢查和發票協查;
2、負責受理、查辦、轉辦、督辦群眾舉報的稅務違法案件;
3、負責對大案、要案的查處和稅務違法案件的公告;
4、負責組織開展地方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5、負責依法實施相應的稅務行政處罰,收繳應補稅款、滯納金、罰款,實施相應的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
6、負責向公安機關移送涉稅犯罪案件;
7、負責稅務行政案件的聽證、復議、應訴的舉證工作;
8、負責傳達、落實上級指示,安排部署工作任務,指導全市稽查工作。
二、稽查局的主要任務是什麽
1、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經常性的稅務稽查工作;
2、查處有關的稅務違章案件;
3、辦理上級轉辦或領導交辦的其他稅務稽查事項;
4、負責對所屬征收單位征管工作質量的檢查考核。各級稅務稽查隊在加強稅收的征收管理,正確貫徹稅收政策,及時查處偷稅、抗稅案件,大力組織稅收收入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三、如何確定稽查對象
1、稅務稽查對象的確定:稅務稽查對象壹般應當通過以下3種方法產生:通過電子計算機選案分析系統篩選;根據稽查計劃、按照征管戶數的壹定比例篩選或者隨機抽樣選擇;根據公民舉報、有關部門轉辦、上級交辦、情報確定。
2、稅務稽查對象的立案:稅務稽查對象中,經初步判明有以下情形之壹的,應當立案查處: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取出口退稅、抗稅和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非法提供銀行賬戶、發票、證明或者其他方便,導致稅收流失的;無上述違法行為,但是查補稅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稅務稽查局是負責執行稅務稽查工作的機構,其主要職責是監督和檢查納稅人的稅務申報情況,確保納稅人遵守稅法規定並按時繳納稅款。稅務稽查局的執法範圍涵蓋了稅務違法行為的查處、稅收欺詐的調查、稅務風險的評估等。稽查局通過開展稽查活動,收集相關證據,對涉嫌違法的納稅人進行調查和審計,以維護稅收秩序,保障國家財政收入的合法性和穩定性。同時,稽查局也負責提供稅務咨詢和指導,幫助納稅人遵守稅法規定,確保稅收征管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2015修正):
第壹章 總則 第十三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檢舉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收到檢舉的機關和負責查處的機關應當為檢舉人保密。稅務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對檢舉人給予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