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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稅務稽查和企稅合作過程中有哪些基本權利

在履行納稅義務的過程中,您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壹.知情權

您有權向我們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信息,包括:現行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稅收政策;辦理稅務事項的時間、方式、步驟及應提交的資料;核定應納稅額及其他稅務行政處理決定的法律依據、事實依據和計算方法;在納稅、處罰、強制執行措施等方面與我們發生爭議或糾紛時,您可以采取的法律救濟措施以及您需要滿足的條件。

第二,保密權

您有權要求我們對您的信息保密。我們將依法對您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進行保密,主要包括您的技術信息、業務信息和您本人、主要投資者和經營者不願意公開的個人事項。未經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規定或您的許可,我們不會向外國部門、公眾和其他個人提供上述事項。但根據法律規定,稅收違法信息不屬於保密信息。

第三,稅收監督權

您可以檢舉、控告我們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行為,如稅務人員索賄受賄、徇私舞弊、玩忽職守、不征或者少征應納稅款、濫用職權多繳稅款或者故意刁難等。同時,妳也有權利舉報其他納稅人的稅收違法行為。

第四,選擇納稅申報方式的權利

可以直接到辦稅服務廳進行納稅申報或提交代扣代繳稅款報告,也可以按照規定通過郵件、數據電文或其他方式辦理上述申報提交。但上述申報報送事項采用郵件或數據電文方式辦理的,須經妳主管稅務機關批準。

郵寄申報納稅的,應當使用統壹的納稅申報專用信封,並以郵政部門的收據作為申報憑證。郵寄申報以寄出的郵戳日期為準。

數據電文方式是指我們所確定的電話語音、電子數據交換、網絡傳輸等電子方式。如以電子方式申請報稅,應按照我們規定的時限和要求保存相關資料,並定期以書面形式提交給我們。

動詞 (verb的縮寫)申請延期申報的權利

如果您不能按時進行納稅申報或提交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您應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我們提交書面延期申請。批準後,可以在批準的時限內辦。申請和報送經批準後延期的,在稅法規定的納稅期限內,按照前期實際繳納的稅款或我行批準的稅款預繳稅款,並在批準的延期內辦理匯算清繳。六、申請延期繳納稅款的權利

因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準,可以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三個月。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可參照省級稅務機關的審批權限,對您的延期納稅申請進行審批。

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申請延期納稅:壹是因不可抗力,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第二,目前的貨幣資金在扣除應付給員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後,不足以納稅。

七、申請退還多繳稅款的權利。

我們將在發現您繳納的稅款超過應納稅額之日起10天內辦理退稅手續;如果在匯算清繳稅款之日起三年內發現,可以要求我們退還多繳稅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我們將在收到您的退款申請之日起30天內核實並辦理退款手續。涉及退出國庫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關於國庫管理的規定予以返還。

八、依法享有稅收優惠權利。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或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必須經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減稅、免稅審批機關審批。減稅、免稅期滿後,從期滿的次日起恢復納稅。減免稅條件發生變化的,應當自變化之日起15日內向我行報告;不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應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享受的稅收優惠需要備案的,應當按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政策的規定進行事前或事後備案。

九、委托稅務代理

您有權委托稅務代理人代為辦理以下事宜:辦理、變更或註銷稅務登記,辦理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發票領購手續,辦理納稅申報或代扣代繳稅款報告,辦理納稅申報和申請退稅,制作涉稅單證,審核納稅,建立賬戶體系,辦理財稅咨詢,申請稅務行政復議,提起稅務行政訴訟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X.陳述並為自己辯護

妳有權就我們的決定發表聲明,為自己辯護。如果妳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妳的行為是合法的,我們不會對妳進行行政處罰;即使妳的陳述或申辯不充分、不合理,我們也會向妳說明實施行政處罰的理由。我們不會因為妳的辯解而加重處罰。

十壹、有權拒絕檢查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

我方派出人員進行稅務檢查時,應向妳方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如果未能出示稅務檢查證和稅務檢查通知書,妳有權拒絕檢查。

十二、稅收法律救濟權

妳有權依法對我們作出的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請求國家賠償。

當您作為納稅擔保人與我們在納稅方面發生爭議時,您必須先按照我們的納稅決定繳納或解繳稅款及滯納金或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您才能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對我們的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當我們的違法職務行為侵害您的合法權益時,您和其他稅務當事人可以要求稅務行政賠償。主要包括:壹是您已逾期繳納稅款,我們未立即解除稅收保全措施,致使您的合法權益遭受損失;二是濫用職權違法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或采取稅收保全措施或強制執行措施不當,給您或納稅擔保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十三、依法要求聽證的權利

在對妳處以規定數額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之前,我們會向妳送達《稅務行政處罰通知書》,告知妳違法事實、證據、行政處罰的法律依據以及擬給予的行政處罰。在這方面,妳有權要求聽證。我們將應妳的要求組織壹次聽證會。如果妳認為我們指定的聽證主持人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妳有權要求聽證主持人回避。

對於應當聽證的案件,我們不組織聽證,行政處罰決定不能成立。但是,除非妳放棄聽證權利或者被適當剝奪聽證權利。

十四、取得相關稅收憑證的權利

我們收稅時,必須給妳開具完稅證明。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時,納稅人要求扣繳義務人開具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憑證的,扣繳義務人應當開具。

扣留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時,必須出具收據;查封貨物、物品或者其他財產時,必須出具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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