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理論上第壹房東把房子租給第二房東,他得上稅,他給二房東開票;然後二房東把房子轉租給妳們,他也得上稅,得給妳們開票。
二房東沒有票的話,持身份證、合同去地稅局代開,法定納稅人是二房東,當然,妳們幫他承擔稅款也可以,但是這個稅款不能在稅前扣除。
如果拿第壹房東的票,理論上不能算,被地稅局發現的話要承擔被處罰的風險。
“二房東”是指先從原房東手裏租下整套房子,然後再整體或分房轉租給他人,從中獲利者。
二房東雖然給租客找房提供了壹些便利,但是也有壹些黑心“二房東”損害著租客的利益。比如以裝修裝飾、電器損壞為名義拒絕返還押金,或者以清理費為由扣除壹部分押金等。
個人從事獨立勞務,需要開具發票的,需要持合同原件,本人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請,繳納相應的增值稅(3%)或者營業稅(5%)以及相關的城建及教育附加稅費,取得的票據即可提供給雇傭妳的單位,作為發票。
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禁止非法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