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為他人提供服務產生了收益,同時也應該有繳納賦稅的義務。由於個人沒有開票能力,可以到稅務局代開。
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專門用於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使用的壹種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於增值稅壹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決定方式具體如下:
(壹)壹般納稅人都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普通發票,具體是開具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取決於購貨單位。如果購貨單位為壹般納稅人能接受專用發票,也能接受普通發票,壹般對方需要進項抵扣,肯定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小規模納稅人,免稅單位、政府機關事業單位之類,由於無法進行增值稅進項抵扣,壹般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
專業發票是指國有金融、保險企業的存貸、匯兌、轉賬憑證、保險憑證,國有郵政、電信企業的郵票、郵單、話務、電報收據,國有鐵路、國有航空企業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水上運輸企業的客票、貨票等。專業發票是壹種特殊種類的發票,但不套印發票監制章。
《中華人民***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六條 需要臨時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以憑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書面證明、經辦人身份證明,直接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稅務機關應當先征收稅款,再開具發票。稅務機關根據發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委托其他單位代開發票。
禁止非法代開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