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大部分地區按照銷售收入的不同比例核定了銷售合同印花稅的應納稅額,簡化了印花稅的申報方式。稅務機關只需要分析當月印花稅單的核定金額與銷售收入是否壹致。1年7月22日取消印花稅。納稅人必須按照實際銷售合同自行申報納稅。稅務機關將加強對印花稅的控制,根據納稅人的經濟業務情況和印花稅申報情況進行匹配。發現的任何問題都會涉及稅收滯納金。
再次,稅務機關對納稅人資產負債表中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長期待攤費用等科目進行分析,檢查在建工程、房屋租賃、不動產、無形資產等是否存在變動,檢查印花稅繳納情況。
印花稅是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對簽署圖書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因其使用應稅憑證所附的印章作為納稅標誌而得名。印花稅法是調整印花稅征收與繳納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1]
2022年6月24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不包括“權利和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將於2022年7月1日起終止印花稅征收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
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如下:
(壹)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為合同所列金額,不含規定的增值稅;
(2)應稅產權轉讓憑證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讓憑證所列金額,不含規定的增值稅;
(三)應稅業務賬簿的計稅依據為賬簿記錄的實收資本(股本)和資本公積總額;
(4)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是交易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