吏部:相當於組織部+人事部。
兵部:相當於國*防*部、、公*安*部、交通部(驛傳)、軍*委等部門。
刑部、大理寺:相當於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司法部等部門。
禮部:相當於教育部、文化部、宣傳部等部門。
戶部:相當於財政部、民政部、商務部、勞動與社會保障部、審計署、中國人民銀行(造幣)、稅務總局等各部門。
工部:相當於建設部、國土資源部、農業部、水利部等部門。
殿閣大學士:從人數和地位上看相當於現在的政治局常委,因為這些大學士壹般都是軍機大臣或是兼任尚書、都統之類的職位,都是獨當壹面的人物。壹般來說,三殿三閣(保和殿、武英殿、文華殿、體仁閣、文淵閣、東閣)***六名大學士,都是當到退休(休致)才空出,由協辦大學士遞補,除非該人被革職或是死亡。協辦大學士就相當於政治局候補。
領侍衛內大臣、內大臣等:就品級上來說現在似乎沒有那麽高的侍衛官;就職能來說,可以相當於中央警*衛*團。
都察院:相當於監察部。
理藩院:相當於外交部(清末以前的外交壹般指對蒙古各部、**、新疆、俄羅斯、日本、朝鮮、越南等,主要還是管理蒙古)。
翰林院:相當於中央黨校+中科院、社科院。
國子監:相當於清華、北大之類的學校的綜合體兼有教育部高教司的職能。
順天府:相當於北京市。
步軍統領:相當於現在北京警備區兼公*安*廳的職能。
內務府:為皇室服務的機構,可以理解為現在的國務院辦公廳之類的部門。
總督:軍事職能相當於解放初期的大區書記。
巡撫:相當於現今的省委書記、省長。
駐防將軍:相當於現在的警&備*區司令員。
各省軍事:總體來說,清代的武官品級上較歷代有了較大的提高。
提督:為壹省最高軍事長官,相當於現在的省軍區司令員。
總兵:相當於現今的軍分區司令員或軍長,其統轄的鎮相當於今天的軍分區。
副將:相當於副軍長。
參將:相當於師長。
遊擊:相當於副師長或是旅長。
都司、守備:相當於團級。
千總:相當於營級。
把總:相當於正連級。
外委千總:相當於副連級。
外委把總:相當於正排級。
額外外委:相當於副排級。
清朝督撫同為地方大員,又稱封疆大吏。區別如下。
總督各轄區或領域(比如河道總督、東河總督、糧場總督等),兩廣、湖廣是轄區不同。
總督
正二品。加兵部尚書銜者為從壹品,加大學士銜者為正壹品。轄壹至三省。清代總督例兼右都禦史,加兵部尚書銜。全國***設總督八人,清末加設東三省總督,另有河道總督、漕運總督等。世稱“制臺”、“制軍”。為正壹品大員,統管壹省或兩三省的軍事、行政大權。清代***設有直隸、兩江、閩浙、湖廣。陜甘、兩廣、雲貴、四川八大總督。其中直隸總督直接負責京師安全,地位比其他總督更重要;兩江總督掌江西、江蘇、安徽三省軍政大權;湖廣總督掌湖北、湖南兩省軍政大權;閩浙總督掌福建、浙江兩省軍政大權;兩廣總督掌廣東、廣西兩省軍政大權;雲貴總督掌雲南。貴州兩省軍政大權;陜甘總督掌陜西、甘肅兩省軍政大權;四川總督掌四川壹省軍政大權。
巡撫
為從壹品大員,主管壹省的軍政大權,壹般受總督節制。例兼都察院右副都禦史,兵部侍郎銜。掌考察全省地方官員。本省關稅、漕政等也總歸巡撫掌管。若有用兵,則督理糧餉。每年鄉試,例由巡撫督試,武科則由巡撫主考。各省巡撫也如總督,都自有直屬軍營,名為“撫標”。巡撫又多兼提督銜,節制本省各鎮總兵。其職權稍次於總督,無總督之省,則更是獨當壹面,所以巡撫與總督同是地方大員。
此外,順便介紹壹下:
清朝的官制,省的最高軍事行政長官稱巡撫,又叫封疆大吏。按清朝官制,每省設巡撫壹人,巡撫之上設總督,總督壹般轄三省或兩省,也有只轄壹省的總督,如直隸總督、四川總督,該總督也就兼管巡撫事,壹般不再另設巡撫。巡撫尊稱“撫臺”。總督側重於管軍事,因此稱“制軍”,也叫“制臺”,又有“帥” 的稱號。巡撫不能稱“帥”。總督所駐之處是總督衙門,又稱“督院”,或簡稱院,或院上。巡撫所駐之地稱撫院,或撫衙。
巡撫和總督地位雖高,但剛開始只是壹種臨時設置的差使,從名義上講壹省的最高行政長官應算布政使,全稱為“布政使司布政使”,其職責相當於如今的省長兼管民政和財務,好象古時候的壹方之伯,因此稱“方伯”,他也好象天子的屏藩,因此又稱“藩臺”。當巡撫和總督成為固定職務後,布政使的地位就降低了,成為巡撫和總督的僚屬。
壹省之中還有專管司法的提法使或稱按察使,全稱為“按察使司按察使”,“按察”相當於古之“陳臬”,因此按察使又叫“臬臺”。臬臺的地位僅在藩臺之下,藩臺和臬臺合稱“二司”。說某省的“三大憲”就是指的撫臺、藩臺和臬臺。
總督、巡撫的僚屬還有專管教育的提學使,又叫學政;專管鹽政的鹽運使等等。他們雖與布政使、按察使同屬“各司”,但地位卻比藩臺和臬臺要低。
司之下設“道”,如糧道、鹽茶道、兵備道、川東道等等。清朝的官員分九品,總督為壹品,巡撫二品或從壹品,司三品或從二品,道四品,道的地位恰是處在承上啟下的壹級上。道又稱“道臺”,因相當於宋時的觀察使,所以也稱“觀察”。
綜上所述,清朝的省級官員只有三人:巡撫(總督)、布政使、按察使,這是可以稱為“三大憲”的重要官員。提學使和鹽運使等等,只能算“副省級 ”。壹省之中有幸能夠進入省級和副省級的官員應在10名以內,最多不會超過15名。至於司以下設的道,只能相當於現在的“正廳級”,不能歸於省級之列。
清朝官職
清朝官職分九品,每品有正從兩級,從就是跟從,副的意思,比如從六品比正六品低壹級。清朝官服,頂戴花翎,都根據這套官品級別來確定和辦認。
清朝沒有宰相或丞相的官稱,皇帝之下統管文武朝政的最高行政長官,叫做大學士,也足見滿清朝廷對於任政府總理壹職的人選,有多麽高的學識要求,不是政治可*的親信就能提拔。後來清廷又設軍機大臣和總理大臣的官稱,都是跟大學士壹樣的權職。這幾個總理級官員,加上先帝的老師們,是正壹品官職,正壹品頂戴花翎。當朝皇帝的老師,六部尚書(部長),各大行政區總督,武官裏的將軍,都統,提督,則是從壹品。
當朝皇太子的老師,各省總督,六部院侍郎(副部長),屬正二品。各省巡撫,內閣學士,翰林院學士,各省布政使,是從二品。六部以下九寺(正司級)的寺卿,各省按察使,是正三品。各寺副職,各省鹽運使,是從三品。各省道員(廳級),屬正四品。省以下行政區為府,知府是從四品。各府的副職,直隸(京津地區)知州,是正五品。六部員外郎,各省知州,是從五品,州是府以下行政區。六部主事,各省通判,屬正六品。翰林院修撰,直隸州同(副職),是從六品。翰林院編修,外縣知縣,是正七品,所以有七品芝麻官的說法。進士及第,通常都從正七品開始授職,做翰林院編修之類。國子監博士等,是從七品。外縣副職,縣教諭等是正八品。再下從八品,正從九品,就不入流了。(舒)
滿清制度,各地縣官(縣長)並不是由上級地方官府任命的。所有縣官都必須是考中了進士,然後由中央朝廷任命而後外放的。新科進士,正七品授職,縣官跟翰林院編修壹級。聽起來,好像翰林院編修比縣官大了許多,也許因為是在中央朝廷裏任職吧,其實縣官的權勢比翰林院編修可大得多了。
大學士——清朝設滿、漢大學士各二人,自雍正八年起其品級定為正壹品。這就使得大學士成為清朝最高的官員,猶如歷朝的丞相,品列文官之首。大學士的副職為協辦大學士,滿漢各壹人,乾隆四年始有,其品級為從壹品。其下又有內閣學士,滿六人,漢四人,品級為從二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