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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申報期2024年2月

稅務申報期2024年2月具體如下:

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申報納稅期限順延至2月23日,因此2024年2月稅務申報截止時間是2月23日,具體安排如下所示:

1、本月納稅申報截止日期是2024-02-23;

2、本月增值稅申報截止日期是2024-02-23;

3、本月消費稅申報截止日期是2024-02-23;

4、本月社保費申報截止日期是2024-02-28。

稅務申報需要帶哪些材料:

(壹)納稅申報表,國稅納稅申報表包括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消費稅納稅申報表、車購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文化事業費申報表、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基金申報表,地稅納稅申報表包括綜合納稅申報表、房產稅納稅申報表、土地使用稅納稅申報表、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資源稅納稅申報表、車船稅納稅申報表、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表。

(二)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流量表。

(三)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四)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五)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

(六)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七)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綜上所述,由於2月1日至6日放假6天,2月的納稅申報期限被順延至2月23日。因此,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在內的大部分稅種的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2月23日,但社保費的申報截止日期則是2月28日。進行稅務申報時,需要準備的材料包括各類納稅申報表(國稅和地稅)、財務報表、與納稅相關的合同和協議書、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外出經營活動的稅收管理證明和異地完稅憑證、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以及稅務機關要求的其他相關證件和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壹百零九條

稅收征管法及本細則所規定期限的最後壹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滿的次日為期限的最後壹日;在期限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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