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增值稅專用發票中的勞務,如果是增值稅勞務(如加工、修理、修配),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2、購買的貨物或應稅勞務如果是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如生產加工,其進項稅額也是可以抵扣的;
3、不是所有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抵扣,例如自用的應征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等不得抵扣;
4、用於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工作服的稅務處理規定:
1、工作服屬於企業正常經營範圍內的采購,可作為企業成本費用進行核算;
2、若工作服的采購符合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條件,企業可據此抵扣相應的進項稅額;
3、工作服的采購應當有合法有效的發票作為稅務憑證,以支持稅額抵扣;
4、工作服如果用於福利發放,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規定,處理個人所得稅問題;
5、企業在申報抵扣進項稅額時,應確保工作服的采購與企業業務活動直接相關,且不屬於稅法規定的不得抵扣範圍。
綜上所述,工作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但並非所有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都能抵扣,且個人消費和集體福利方面的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八條
納稅人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支付或者負擔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增值稅額。
第十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壹)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四)國務院規定的其他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