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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第壹年不及格。分數是累積的嗎?

“註冊稅務師”考試現已更名為“稅務師”考試。稅務師考試共5門,分別是稅法壹、稅法二、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和涉稅服務實務。周期是五年,也就是連續五年都可以通過五科。如果第壹年通過的考試連續五年沒有考完剩余的科目,那麽第壹年通過的科目無效,需要重新考試,直到五年全部通過。

稅務師考試簡介

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實行全國統壹大綱、統壹命題、統壹組織。原則上每年1考試。

稅務師是指通過全國統壹考試,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並註冊,從事稅務代理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稅務代理的英文翻譯:Tax Agent(簡稱:TA)

2015438+01 2005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稅務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稅務代理人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15]90號),獲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 * *主管稅務代理人職業資格制度,全國稅務師協會承擔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的評價和管理工作。雖然名字變了,但“含金量”還在。

稅務師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考核結果實行滾動管理,期限為五年。連續五個考試年度參加全部(五個)科目考試並通過的,可以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截至2015,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成績在原制度文件規定有效期內的所有科目合格分數線有效期順延。即2013和2014成績執行新辦法。

根據《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第四條的規定:“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期限為五年。連續五個考試年度參加全部(五)科目考試並通過的,可以取得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截至2015,原制度文件規定有效期內各科合格分數線有效期順延。”根據原《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第4號令[1999])第四條規定:“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的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期限為三年。參加全部五科的,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已參加2012及以前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且五科考試未全部合格的考生,其各科合格成績無效;2013及以後參加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的考生,今年各科成績仍然有效,按照五年壹周期的要求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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