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稅務師考試已取消。
根據國務院2014年08月12日印發《關於取消和調整壹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11項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其中包括註冊稅務師。
國務院取消了註冊稅務師職業資格許可,註冊稅務師更名為稅務師,更名後,稅務師仍屬於國家職業資格。
稅務師資格的取得實行考試和認定制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實行登記服務制度,稅務師職業資格證書登記服務的具體工作由全國稅務師行業協會負責。
擴展資料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考試科目:《稅法(壹)》、《稅法(二)》、《涉稅服務相關法律》、《財務與會計》、《涉稅服務實務》。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免試條件:符合報名條件,並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申請免試相應科目:
1.已評聘經濟、審計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財務與會計》科目。
2.已評聘法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從事涉稅工作滿兩年的,可申請免試《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全國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符合下列相應條件之壹的,可以報名參加稅務師考試:
(壹)取得經濟學、法學、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2年;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3年。
(二)取得經濟學、法學 、管理學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或者取得其他學科門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經濟、法律相關工作滿1年。
符合上述報名條件,暫未取得學歷證(學位證)的大學生可報名,待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後再修改個人信息,上傳證書電子圖片。
以前年度考試中因違規違紀而受到禁考處理期限未滿者,不得報名。
百度百科-註冊稅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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