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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王敏案件

案件背景

在我國,為了維護社會治安,保障公***安全,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槍支進行破壞活動而制定了壹系列法律規定,對於槍支的管理格外嚴格。

20世紀70年代末,我國發生來看壹起警匪槍戰。悍匪淩國梁夥同徐忠正盜槍行兇,於1979年7月14日被警方圍捕後,持槍與警方互戰,***射殺了6名幹警,後在警方的努力下將其擊斃,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的壹次警匪槍戰。

案發緣由

淩國梁本是遼陽市東京陵公社新城大隊中的槍械員,1979年7月11日,因招工問題懷疑生產隊的副隊長以及大隊書記暗箱操作而記恨於心。後夥同曾是部隊校槍員的該大隊電機廠工人徐忠正及女社員王敏,從大隊民兵連槍庫裏盜取3支全自動步槍、若幹發子彈。

案件經歷

淩國梁等三人偷盜槍支後伺機行兇,串通市政公司臨時工人穆春林盜取壹輛翻鬥汽車,欲前往生產隊的副隊長以及大隊書記家中行兇報復,穆春林聽說打算去殺人後拒絕開車同往,被淩國梁、徐忠正兩人開槍打死,其屍體被埋在苞米地中,之後三人開車逃往鐵嶺境內。

案發後,遼陽警方了解情況後將案情反映到遼寧省公安廳,在發現淩國梁三人逃往鐵嶺境內後向鐵嶺地區警方下令堵截。隨後,鐵嶺警方成立追捕組控制車站和各個交通要道。

警方沿路追蹤並向村民打聽歹徒逃亡方向,後發現壹名身穿藍工作服的女子形跡可疑,經查詢確定此女子為犯罪嫌疑人王敏並將其抓獲。就在警方抓捕王敏時,藏在不遠處樹叢中的淩國梁和徐忠正突然持槍沖出來,將兩名警察開槍打死。

之後,附近追捕的警察趕來雙方展開激烈的鬥爭。由於淩國梁和徐忠正使用全自動步槍且彈藥充足,除此之外還占據了地理位置優勢。而警方使用的都是普通軍械,根本不是兩人的對手,導致雙方交火又被射殺了4名警察。

為了避免人員過度傷亡,警方向上級匯報請求武器裝備支援,遼寧省公安廳下令可擊斃歹徒,在守橋部隊的官兵趕到後,在武器和人力增援在情況下,軍警聯手將淩國梁和徐忠正擊斃。

案件結果

此次戰鬥,以警方獲勝告終,六位犧牲的警察被有關方面授予“革命烈士”的光榮稱號,並各追記壹等功。東京陵公社新城大隊的有關領導幹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同時,此次槍戰有了深刻地教訓,罪犯能輕易地搞到槍說明槍支管理松懈嚴重,從而危害社會造成巨大的影響。以此為鑒,國家越來越重視對槍支的管理,並出臺了相關的法律法規。

寫在最後

淩國梁槍擊案件又被稱為柴河沿戰役,以其特殊意義被中國重大刑事案件記錄。罪犯因疑心幹部暗箱操作而釀下如此悲劇,給人血的教訓,最終被正義之槍就地正法,還社會以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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