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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長效機制建立的時間

就在前幾天。財政部、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稅務總局等四部委的負責人,在北京召開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座談會。座談會的核心內容就是就 開展房地產稅改革試點工作 ,聽取部分城市的政府官員,以及專家學者的意見。

這次會議傳遞出壹個非常重要的訊號:

本來按照之前的思路,房產稅的推進,是要按照“ 立法先行、充分授權、分步推進 ”的原則,壹步步推進的。去年12月底,財政部長劉昆就在人民日報專門撰文討論過這件事。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裏也討論過,房產稅的出臺不同於平時所見的那些樓市調控政策,可以非常靈活,也可以調整得非常頻繁。房產稅的本質不是短期的行政調控手段,而是長期的稅收政策,涉及的問題非常復雜,要想推出的話,正常來講必須得立法先行。

這壹點也是此前很多專家學者的***識。 那麽為什麽突然之間,變成先試點了?如果試點的話,為什麽先選擇深圳和海南?除了這兩個城市外,還有哪些城市會進入試點的備選名單呢?最重要的是,這對我們普通人有什麽影響呢?

今天,我們就來深入淺出地解讀壹下這些問題:

其實最終決定試點先於立法推行,也是在情理之中。首先從立法本身的角度來說,壹部新法的確立,本身就比較漫長。

首先得啟動立法,啟動立法後還要經歷復雜的流程,壹般來說,得經過三審。我國立法法第二十九條第壹款規定:列入常務委員會會議議程的法律案,壹般應當經三次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後再交付表決。 也就是所謂的立法“三審制”。 三審的目的是通過多次多方的審核,來提高立法的質量。

壹般來說,壹審大概6月,二審大概3個月,三審則沒有明確規定的時間。所以整個三審通過,需要的時間可長可短。 而房地產稅因為自身的影響重大,涉及的因素太多,有專家甚至認為,可能三審還不夠,要經過四審。

這樣下來,整個立法從啟動到幾次審核再度確定施行,沒個三五年下不來。例如《證券法》的最近修訂版,2015年提交壹審,2020年3月1日才正式實施。耗時五年多。

這麽長的立法時間,就會涉及到兩個問題:

第壹:不可能等立法實施後才開始啟動,這樣就拖得太久了。 先把試點搞起來,然後邊試點邊立法,等立法通過了,就可以把試點城市的經驗鋪開,可以在立法通過後,快速的在全國開展房產稅的征收工作。

第二:立法的過程中,可以參照試點城市的經驗,提高立法的實用性和質量 。我們壹直說,房產稅的征收是壹個很重要很復雜的事情,影響太多太大,通過試點,可以拿到第壹手的、最現實的數據和反饋。

正是因為這兩個原因,所以房產稅的推進,最終采用了先試點後立法的方法。也是情理之中,符合我國摸著石頭過河的傳統,這些試點城市,就是接下來三五年內,要摸得“石頭”

那麽,壹直說房產稅的影響太多太大,到底都有哪些影響呢?和普通老百姓有什麽關系呢?

房產稅的影響和涉及因素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有三個:第壹是對市場的影響和沖擊;第二是目的和用途;第三是房產的評估和披露。

①對市場的沖擊和影響

最大的沖擊來自房屋持有成本的提升,以及對房價和房產交易市場的影響 。我們在之前的文章裏寫過,房產稅的征收,壹般來說是先對戶主的房產進行估值,然後乘以壹個系數,最終的金額作為 稅基 ,然後用稅基乘以壹個 稅率 ,得到的結果就是需要繳納的房產稅金額了。

以美國的經驗來說,稅率壹般在1%到3%之間。大家可以拿我國各線城市的房價算壹下,壹年下來得交多少房產稅。這個數額其實不小,對大多數家庭來說都是壹筆負擔,而且是每年都得支出的。如果再算上還在還的房貸的話,如果再算上有兩套房甚至更多房產的話,那增加的負擔就更大了。

所以這個征收方案到底該怎麽設計才更合理?如何應對開征後對消費者的影響?這些問題都需要考慮?

而房價和市場方面的話。很多人持有兩套或兩套以上房產,壹方面是為了投資升值,另壹方面是賺租金。但是不是每個家庭的多套房產,都升值可觀、租金可觀。如果開征房產稅後,會不會壹算賬下來,發現持有多套房不合適,然後開始拋售, 最終導致二手房供大於求、房價下降?

而市場和價格不是孤立的,二手房市場的波動會影響到新房市場,進而影響到土地市場。這些影響到底會有多大?

很多人都希望房產稅能打壓房價,這個降房價其實是壹邊希望自家房子價格堅挺,壹邊又希望市場上的價格能降低;但是如果最終打壓的是自己家的房子,讓自家財產縮水,那結果可就不同了。

所以,這些因素都需要去考慮和權衡。通過試點來得到壹手經驗,然後慢慢立法,是相對穩妥的做法。

②房產稅征收的目的和用途

我們之前講過,國際上征收房產稅主要是為了給地方政府提供財政收入的。拿美國來說,地方政府稅收的80%都是房產稅。而這些房產稅的用途,也主要用在地方上,包括公***服務建設、政府的日常運營,以及公立教育。

其中公立教育是大頭,80%甚至90%的房產稅,是用到地方教育的。所以最終會形成壹個正向循環:房產稅交得多,當地教育質量好,孩子受教育好,將來發展好……

那麽我國的房產稅征收上去後,要怎麽用?這個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也非常復雜的。

③房產的估值和披露

我們說過,房產稅征收多少的前提,是房產的估值和披露。但是涉及到財產披露和估值,就肯定不是個簡單的問題,背後的利益博弈是少不了的,遇到的阻力肯定是不小的。

以上三個方面的問題,是房產稅開征的過程中,最重要的問題。通過試點來先拿到數據和反饋,可以方便調整。

其實這種試點推進的方法,在我國由來已久,當年做房地產改革,由商品房取代福利房,也是先從幾個城市開始試點,而且試點了好幾波,每次都有不同的試點重點,經過了近20年,才最終在1998年取消福利房。

所以,我國的大改革,只要國家認準了去做,基本上都會體現兩個特點: 第壹是會慢慢試點和調整,期間可能歷經多年;第二是只要決定去做了,就肯定會做,不會因為個別的阻力而停止。

那麽講清楚了為什麽要試點後,接下來我們聊聊,為什麽先選擇深圳和海南,以及,選擇試點城市的標準是什麽呢?

試點城市的選擇,大概會遵循這麽幾個標準:

第壹個是房價高的城市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房價太高、房地產投機風氣太重,不利於“房住不炒”的推動。而“房住不炒”、建立“長效機制”,是我國接下來房地產的重點和主基調,抑制房產過熱,控制資本流入樓市,讓經濟發展的重心往高 科技 和制造業專業,這是最頂層的戰略。

而那些高房價、高炒作氛圍的城市,和這個戰略是背道而馳的。所以,從高房價的城市開始試點,可以起到抑制房價過熱的作用。

因此,北上廣深這些高房價城市都是優先選擇的試點城市。

第二個是改革經營豐富氛圍良好的城市 。壹個有著豐富的改革 探索 經驗、改革氛圍良好的城市,更有利於試點的推進。

從這個意義來說,深圳壹直是我國改革的前沿城市;而海南更是當下改革開放的熱點,所以選擇這兩個城市作為率先試點城市,也是非常合乎情理的。

第三個是影響大的城市 。北京是首都,上海是經濟第壹市,重慶是西南核心,所以,這些城市都可能是後續試點的備選。

其實重慶和上海早就已經開始試點了,但是十來年過去了,試點效果並不好。特別是上海,完全不耽誤房價的上漲。所以這次以深圳和海南做最先試點,也是有著從新開始的考量。

按照上面我講的試點城市選擇標準,大家就可以對照下自己所在的城市了。如果是三四線城市,那就不用擔心了,基本上不會成為試點,就等著立法通過後,全國壹體推行就可以了。

其實話又說回來,三四線城市在未來的幾年,就算不進行房產稅試點,房價和房地產市場也是存著很多問好的。個別城市可能會房價逐步下降。

最後,至於大家關心的房產稅的開征,到底能不能打壓房價?這個其實我也在之前的文章講過:

房產稅本身的定位是壹種稅收,而且是供給地方政府的稅收,從其本質到目的,都是服務於地方政府的財政收支的。房價根本就不是其根本目的。當然,對房價肯定會產生影響,但是這個影響有多大?有多久?是不好說的。

甚至等房產稅穩定下來後,到底是起到抑制房價還是助推房價的作用,也是不好說的。拿美國來說,因為房產稅是用在地方教育和公***建設的,所以最終會起到推動當地教育水平和經濟水平的作用,而這兩方面的提升,又肯定會提高當地房產的價值。

所以,最終的影響如何,還要等試點的推進、立法的推進,看情況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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