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提交審計報告,稅務局會讓妳提交審計報告,這個報告妳要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主要清算報告和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報告,
2. 查增值稅帳,主要看妳公司前期的增值稅申報是否正確,有沒有前期欠繳的增值稅,有沒有本期還沒有報的增值稅,增值稅發票是否完整,有沒有丟失。
3. 查存貨款,查看公司有沒有存貨帳,這些存貨要麽在註銷前銷售並開具增值稅發票,
4. 查往來帳,稅務局會查往來帳,特別是金額比較大的往來帳和欠款,有沒有往來的憑據,
5. 查所得稅,稅務局查所得稅主要查有沒有前期欠繳的所得稅,當期的所得稅有沒有繳;
6. 地稅局查帳,地稅局查帳主要是查和地稅有關的帳,比如印花稅有沒有交,個人所得稅有沒有交,工會經費有沒有交,殘保金有沒有交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