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稅源專業化管理對企業稅務管理帶來的變化和挑戰,本文試探性地從以下幾方面做壹些探討,以供企業管理者和財稅工作人員參考和交流:
1、建立與稅務機構的長效溝通機制,增強與稅務機構的溝通與互信。
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將成為征納雙方的壹把雙刃劍,對稅務機構和企業都帶來機遇和挑戰。對於稅務機構的挑戰,將恰恰成為企業尋求與稅務機構增強溝通與信任、建立稅企長效溝通機制的機遇。
稅源專業化管理對稅源企業按行業、規模進行分類分級管理的要求,暗示著稅務機構存在熟悉、了解和掌握各行業、各類型企業業務和特點的要求;也暗示著稅務機構需要根據企業特點、所屬行業特點優化、細化或重構稅收征管程序和服務程序的要求。這種需求恰恰為企業加強與稅務機構的溝通和理解創造了便利條件。
企業應適時建立與各級稅務機構的固化、暢通和高效的溝通機制。通過必要的溝通和交流,向稅務機構反饋企業經營管理狀況的同時,也反饋企業稅務方面的困難和障礙。在合作信賴的原則下,稅企雙方***同完善和細化稅務征收、管理、評價、稽查等環節,建立協調高效的運行機制。同時,通過溝通與交流,企業盡可能使稅務機構充分地、全面了解企業多樣化、個性化需求,引導稅務機構完善稅務服務程序,改進服務質量。
2、加強企業層級間的縱向指導與協作
對於集團型企業,尤其是戰略管控型企業集團,在傳統稅務管理模式下,因各種主客觀因素,上級企業可能疏於對下屬企業的具體業務的指導。但隨著稅源專業化模式的改革,單戶式、壹站式稅收專管方式逐漸向跨地區、跨層級、多環節、專業化分工與團隊型征管模式轉變,原本就處於相對弱勢地位的(下級)企業在強大的稅務征管機構面前將完全失去稅務訴辯的機會。因此,集團企業有必要加強各層級之間稅務工作的縱向指導與協作,組織並發揮集團的優勢和力量,尋求與稅務機構進行相對平衡的溝通與訴辯的權利和機會。
3、組織同地區、同行業、兄弟企業間橫向交流與合作
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將在稅務機關內部逐漸形成以行業、企業規模、區域等內容為分類的稅源監控和管理團隊,順應這壹形勢的變化,企業在稅務管理方面,應借助於稅務機關內部與企業行業、區域、規模相關的監控和管理團隊,發掘同地區、同行業或兄弟企業業務及稅務方面的***同點,加強橫向交流與合作,***同防範稅務風險,完善稅務管理相關工作。
4、組織企業管理者及財稅人員加強業務知識的學習和交流
稅源專業化管理模式,無疑對稅務機關以及企業稅務管理都提出了更高、更嚴格的要求,客觀上要求企業管理者以及財稅工作人員,加強稅務知識的學習,提高理論素養。條件許可情況下,可以邀請稅務機構人員及稅務領域知名學者,就稅務領域的最新進展及背景知識與企業管理者和財稅工作人員進行交流,充分掌握和理解稅務工作的原則精神,更好地指導和服務企業實際稅務管理工作。
5、積極主動進行稅務信息化建設,強化稅務信息化管理
稅源專業化管理改變了以往“人”管稅的模式,強調“信息”管稅。所謂“信息”管稅,就是基於征管數據的管理,確切地說,是通過被加工過的數據進行分析,並從中發現稅收管理風險和納稅人遵從管控風險,然後采取應對措施解決風險的過程。這壹形勢的變化對企業稅務管理加強信息化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就目前大多數企業而言,其稅務管理的信息化建設幾乎為空白,或僅僅依賴於財務軟件附屬的稅務信息處理功能,或者被動接受稅務征管機構發放的稅務信息處理軟件。隨著稅源專業化管理對“信息”管稅要求的逐步提高,這壹低層次的稅務信息化管理方式將很難適應多層級、跨區域、多環節稅收征管機構對企業稅務信息的需求。
企業應掌握有利時機,化被動為主動,積極調研稅收征管機構對企業稅務信息的需求,結合企業稅務管理的實際需要,因地制宜進行稅務信息化建設,強化稅務的信息化化管理。
6、企稅爭議盡可能邀請稅務中介機構參與
稅源專業化管理以規範和完善的征管程序和運行機制為形式特征。決定了企業在稅務領域與稅務機構的爭議,將難以通過個人化的、非規範的程序獲得稅務機構的支持或諒解。企稅爭議的處理將只能按照規範和嚴格的程序逐層、逐級、逐項地與稅務機構進行溝通和申訴。而面對跨區域、多層級、多環節的稅務機構,要按照規範和嚴格的程序完成相關的申訴和溝通工作,沒有熟悉稅務業務和爭議處理流程的稅務中介機構的參與,將會非常困難。因此,企業在處理企稅爭議時應盡可能邀請稅務中介機構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