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職能職責:協助局領導組織、管理、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信息調研、安全保密和應急管理工作;擬訂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2、法制股,職能職責:組織審核、清理、編纂司法行政規範性文件;組織指導司法行政系統執法監督檢查和執法狀況考評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的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承辦局機關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承擔局機關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承辦信訪工作;組織法律政策理論調研;監督管理法律服務市場;對法律服務工作人員職業道德、執業紀律及工作質量進行檢查監督,對其違法違紀行為進行查處;選任市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
3、社區矯正管理股,職能職責:組織擬訂全市司法鑒定工作規劃和司法鑒定規範性文件;指導和管理全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負責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登記、變更、異動、註銷等的呈報工作;監督管理司法鑒定機構和鑒定人的執業活動;負責司法鑒定機構的資質管理評估和司法鑒定質量管理評估;指導司法鑒定人職業教育和職稱評審工作;協助省司法鑒定協會工作。
司法局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編制本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及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2、負責組織、指導對刑滿釋放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3、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4、研究制訂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管理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證機構及公證活動;研究律師、公證工作的改革與發展,並提出實施辦法;
6、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國外律師機構;監督、指導本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7、指導本系統法學教育及業務培訓工作。
綜上所述,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機關,司法局壹般職能由區縣級司法局實現,各級司法局隸屬於上級司法行政機構,各區縣司法局由設有區縣的市級司法局垂直管轄,受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各級司法局負責本轄區內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普法宣傳、律師辯護、公證仲裁等業務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三條
在常務委員會會議期間,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設區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五人以上聯名,縣級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三人以上聯名,可以向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對本級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質詢案。質詢案必須寫明質詢對象、質詢的問題和內容。
質詢案由主任會議決定交由受質詢機關在常務委員會全體會議上或者有關的專門委員會會議上口頭答復,或者由受質詢機關書面答復。在專門委員會會議上答復的,提質詢案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有權列席會議,發表意見;主任會議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將答復質詢案的情況報告印發會議。
質詢案以口頭答復的,應當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到會答復;質詢案以書面答復的,應當由受質詢機關的負責人簽署,由主任會議印發會議或者印發提質詢案的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