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管理人應當向基金業協會履行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手續,所管理的私募基金應當履行基金備案手續。私募基金備案要準備的材料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法人身份證電子版、股東身份信息所有高管人員壹寸照片驗資報告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私募基金備案高管的要求具有SAC從業資格證(證券人員考試合格證),或者有2—3年的投資經驗人員私募基金公司設立的資金要求私募基金公司名稱壹般為,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協會將在官方網站公示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私募基金及私募基金從業人員的基本信息,並接受社會監督。全部公示信息系由經登記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管理人承諾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1)基金管理人公示。包括基金管理人名稱、註冊地址、成立時間、登記時間、登記編號、企業性質、註冊資本/認繳資本、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委派代表)姓名及工作履歷、其他高管人員姓名、具有從業資格的員工人數、機構網址等基本信息。(2)私募基金公示。包括私募基金名稱、基金編碼、幣種、成立時間、備案時間、基金類型、運作狀態、基金管理人名稱、管理類型、托管人名稱、主要投資領域等基本信息。(3)從業人員公示。包括從業人員姓名、從業資格證書編號、註冊變更記錄等基本信息。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應當事先確認本機構報送的從業人員註冊信息符合《辦法》規定的認定條件,並承擔核實責任。協會將予以進壹步核對。如發現註冊信息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協會將對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采取相應自律處分措施。涉嫌違法違規的,將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法律客觀:《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私募投資基金(以下簡稱私募基金),是指在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以非公開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資金設立的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財產的投資包括買賣股票、股權、債券、期貨、期權、基金份額及投資合同約定的其他投資標的。 非公開募集資金,以進行投資活動為目的設立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資產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夥人管理的,其登記備案、資金募集和投資運作適用本辦法。 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其子公司從事私募基金業務適用本辦法,其他法律法規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有關規定對上述機構從事私募基金業務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 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應當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