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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瀘州市龍馬潭區2013年事業單位招聘什麽時候開始報名的?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縣2013年上半年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118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及條件

(壹)招聘對象

符合附件1相應崗位條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員。報考者必須在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取得並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擁護中國***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招聘崗位要求的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其中:學歷以畢業證書記載為準;專業以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記載為準;資格證書以實際取得的有效證書為準。

4.年齡:1995年6月2日及以前出生—1977年6月2日以後出生,其中:崗位編碼為2013121093至2013121094的崗位,在本縣公辦學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10年及以上(截止至2013年6月2日)的在崗(截止至2013年5月20日)代課教師,年齡可放寬至1967年6月2日以後出生;崗位編碼為2013121109的崗位年齡放寬至1972年6月2日以後出生。年齡以有效居民身份證記載為準。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或開除處分的人員。

2.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4.其他不符合報考條件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二、報名及繳費

本次考試實行網絡報名和網上繳費。網絡報名時只審查照片質量,不進行資格初審。考生在報名時務必要註意崗位條件和要求,特別是“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對照自身情況選擇報名。對於在任何環節中發現考生不符合崗位條件的,均要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且後果自負。

網絡報名時間:2013年5月28日9:00至6月2日24:00。

(壹)網絡報名

報名網站為瀘州人事考試網。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考生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等相關信息,了解招考崗位所規定的範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註意事項等內容,然後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2.填報信息。考生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註冊(切記註冊用戶名和密碼),如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

3.上傳相片。報名後,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證件照。

4.相片審查。在考生上傳相片後1個工作日內由瀘縣人社局對相片質量進行審查。

(二)網上繳費

相片審查合格的考生,須及時按網絡提示進行網上繳費,網上繳費結束時間為2013年6月4日24:00。按照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標準為每人每科50元。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按照有關規定減免筆試考試報名費:1.根據《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發〔2007〕19號)、《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意見》(川委發〔2005〕9號)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2.《中***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農村扶貧開發規劃(2001—2010年)>的通知》確定的農村絕對貧困家庭考生;3.父母雙亡、父母壹方為烈士或壹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4.因疾病、意外災難等導致壹時不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難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第1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2、4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符合上述第3種情形的特困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壹級傷殘軍人證,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辦理減免手續。網絡報名成功且符合上述減免條件的考生,於網絡繳費截止前的工作日內(雙休日、節假日除外)到瀘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遞交減免申請材料,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打印報名表

成功繳費後的考生,應及時登陸瀘州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報名信息表》(壹式兩份),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四)打印準考證

網上報名及繳費成功的考生,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於2013年6月17日9:00至6月22日10:30前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到準考證指定的地點參加筆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相關證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參加考試,壹切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五)報名註意事項

1.考生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

2.考生必須準確、真實、完整地填寫信息。

3.考生報名與考試使用的居民身份證必須壹致。

4.報考者本人的有效畢業證、學位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專業及資格條件等要求應相符。考生報名前可通過政策咨詢電話詢問是否符合報考條件,不符合條件者請勿報考。

5.所有考試招聘信息唯壹指定發布網站是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因報考者不主動、不定期、不在《公告》約定時間內登錄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查閱考試動態,導致本人不能參加筆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擔。

三、考試

(壹)開考比例:實際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應不低於3:1,達不到這壹開考比例的,相應調減或者取消該崗位的招聘人數。取消招聘的崗位不調劑、不改報,退還考生報名費。

(二)筆試

1.筆試內容:中小學教師崗位(編碼2013121001---2013121098)筆試科目是《教育公***基礎筆試》,內容詳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其他崗位筆試科目是《綜合知識》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知識》包括:時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論、公文寫作、職業道德、人文與科技、事業單位知識等。本次所有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專門用書。

2.筆試時間:2013年6月22日。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未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公布:未含加分的筆試成績將由市人事考試中心於6月28日9:00前在瀘州人事考試網采取點對點方式進行公布,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查詢個人筆試成績。由於閱卷工作采取機讀卡閱卷系統,沒有人工登分、核分過程,原則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請。因缺考、違紀、零分等特殊情況需要申請查分的,請於2013年6月28日至7月1日登錄瀘州人事考試網提交查分申請。查分結果於2013年7月3日在該網站公布。

5.筆試加分:按照《關於進壹步完善“三支壹扶”計劃誌願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等文件規定,參加“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壹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團委、人社局、民政局以及教育局考核合格的誌願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單位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學生村(社區)幹部按《關於大學生村(社區)幹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4號)規定加分。退役大學生士兵按《關於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規定加分。

其中服務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須滿周年(從簽訂合同或協議時計算至本次網絡報名截止之日,天對天),大學生村(社區)幹部獲獎加分必須是被縣級以上黨委、政府或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秀大學生村幹部”,不包括年度考核優秀。

申請加分的報考者,請於2013年6月5日前在工作時間將以下材料交瀘縣人社局事業單位管理股(地址:瀘縣福集鎮祥和路74號),以便審查。

(1)“大學生誌願服務西部計劃”、“三支壹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以及“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村(社區)幹部:服務所在地縣區團委、人社局、教育局、組織部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服務合同(協議)和服務證書、加分申請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相關學歷證書、加分申請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2013年6月9日瀘縣人社局通過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初審後的擬加分人員名單,公示至2013年6月13日,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人員可按規定加分。已享受優惠政策進入機關事業單位的考生,報考本次事業單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6.筆試成績計算:《綜合知識》、《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教育公***基礎筆試》滿分均為100分。中小學教師崗位(編碼2013121001---2013121098)的筆試成績=《教育公***基礎筆試》+政策性加分;其他崗位筆試成績=《綜合知識》×5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50%+政策性加分。縣人社局於2013年7月8日通過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采取點對點方式公布加分後的筆試成績及排名情況。

7.形不成競爭崗位的筆試成績合格線:若某崗位由於缺考、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低於6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資格審查。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瀘縣人社局牽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

1.人員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與招聘人數2: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的人員(最後壹名筆試成績並列的壹並確定進入資格審查)。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成績為零分者、在考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考試成績或考試資格者均不能進入資格審查。參加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在2013年7月8日通過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布,請考生註意關註。

2.審查時間:首次資格審查時間為7月11日,因資格審查不合格或不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有遞補對象的,瀘縣人社局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壹次。7月12日前公布遞補參加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遞補參加資格審查的截止時間為7月16日上午11:00。

3.審查要求:資格審查主要圍繞報考條件(含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及其他條件)進行,考生參加資格審查須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3)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

(4)《報名信息表》2份。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才可以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在7月20日,具體時間地點見資格審查後領取的面試通知書。

2.形不成競爭崗位的面試成績合格線:若某崗位由於缺考、面試成績為零分、違紀等原因形不成競爭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低於80分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體檢,不能直接確定為聘用人員。

(五)綜合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在所有的面試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公布。

四、體檢及考核

(壹)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崗位數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並列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序,筆試成績仍然並列的,按《綜合知識》成績排序,所有成績都並列的,再次組織面試進行篩選)。未參加面試的人員、面試成績為零分的人員或面試中違規違紀被取消面試成績或面試資格的人員,不能確定參加體檢。

(二)體檢組織及標準:體檢應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確定,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的規定。

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之日起七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壹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以及未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視為自動棄權。

(三)考核: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人社局牽頭,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對應聘者進行考核,考核主要審查考生提供的資料、證明、證件(學歷、學位、身份證、資格證等)、檔案是否真實,審查個人誠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報考崗位要求,調查考生學校或單位及有關人員對其評價。對考核發現不符合要求、反映較差以及有嚴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暫緩直至取消聘用資格。

(四)遞補: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瀘縣人社局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壹次。

(五)時間:體檢、考核工作原則上在2013年8月底前完成。

五、公示與聘用

對考試、體檢、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由縣人社局在瀘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資格。公示前,因取消擬聘資格、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空額,有遞補對象的,瀘縣人社局按規定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只遞補壹次。公示以後,因各種原因產生的空額,均不再遞補。

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占編聘用等有關手續。受聘人員如系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應當先依法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解除與原單位的聘用合同或勞動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紀律與監督

(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按照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七、公告解釋權

本公告由龍馬潭人社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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