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基本條件
1,申請人還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國人民的國籍,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人民憲法,擁護中國* * *產黨,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忠於職守,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夠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3)具備本公告具體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和資格(詳見崗位要求及條件壹覽表)。其中,申請人有效學位證書上的學位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位”資格要求壹致;申請人有效畢業證中取得的學歷、職稱應與擬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兩欄壹致。
(4)委托和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托和定向單位同意。
特別說明:不符合報名條件者,請不要報考,否則將取消報名或錄用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承擔。
2、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
(1)受過各種刑事處罰。
(二)曾被開除公職的。
(三)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政紀未解除。
(五)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和《四川省省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的,應當回避。
(6)尚在試用期的新錄用公務員。
(7)人民法院根據《關於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管、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通過司法程序認定失信被執行人。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報考事業單位的情形。
以上是四川事業單位招聘信息的全部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