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領取紙質發票後,登錄四川省電子稅務局或新電子稅局,點擊藍字發票開具。
2、進入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藍字發票開具頁面後,點擊立即開票。
3、進入發票開具頁面,依次錄入“購買方信息”“項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等信息。(註意:標星號欄次為必填項)。
4、點擊發票開具進行“身份驗證”,驗證通過後,即可完成紙質發票開具。
發票紅沖操作步驟如下:
1、納稅人登錄四川省電子稅務局或新電子稅務局後,點擊紅字發票開具。
2、進入紅字發票業務界面,點擊常用功能中的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
3、進入紅字發票確認信息錄入界面,查詢到需要紅沖的藍字發票信息,點擊右側對應的選擇按鈕,進入“信息確認”頁面。
4、進入“信息確認”後,選擇“開具紅字發票原因”,點擊提交。若銷方開具藍字發票後,購買方未確認用途或未入賬,紅字信息確認單無需購貨方確認,系統將提示“尊敬的納稅人,您選擇紅字發票票種是‘電子發票’,提交後系統系統將直接生成紅字發票,請確認是否繼續提交”
5、若確認使用電子發票進行紅沖,則點擊確定,該張紅字發票即可開票成功。
6、若希望使用紙質發票進行紅沖,則點擊取消。後續將通過“紅字發票開具”模塊手動開具紅字發票。
綜上所述,單位和個人取得網絡發票時,應及時查詢驗證網絡發票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網絡發票全部聯次或取得受票方出具的有效證明,通過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金額為負數的紅字網絡發票。
法律依據:
《網絡發票管理辦法》
第六條
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開具網絡發票應登錄網絡發票管理系統,如實完整填寫發票的相關內容及數據,確認保存後打印發票。開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在線開具的網絡發票,經系統自動保存數據後即完成開票信息的確認、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