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級主辦的工作主要是依據法律法規對具體管理對象進行監督、處罰、強制和檢查,主要集中在公安、海關、稅務、工商、質檢、藥監、環保等政府部門,只存在於這些政府部門中的基層單位。
四級主辦人員其實屬於副廳級,不屬於正廳級。
壹般來說,公務員職級與領導職務的對應關系是:副科級領導職務對應最低四級主任科員,正科級領導職務對應最低兩級主任科員,副科級領導職務對應最低四級調研員,正科級領導職務對應最低兩級調研員。
壹般四級主機晉升三級主機需要12年。所需的條件是:
1,具有中國國籍;
2、18周歲以上;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品行良好;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四級主機的義務是: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認真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
4.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5.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6.遵守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二條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的級別與職級的對應關系為: (壹)國家級職務:壹級;
(二)國家級副職:四級至二級;
(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四)省部級副職:十至六名;
(五)局級正職:13級至8級;
(六)副局級:十五至十級;
(七)縣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八)縣級副職:二十至十四名;
(九)鄉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十)鄉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