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晚,江蘇省蘇州市人民政府發布《關於進壹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對蘇州工業園區及蘇州高新區部分區域新建商品房實行3年銷售期,蘇州工業園區二手房實行5年銷售期。
意見明確,對蘇州工業園區及蘇州高新區部分區域(東起京杭運河、西至珠江路、南至朱元路、北至鄧圩路)新建商品住房實行限制轉讓。購房人自取得產權證之日起3年後方可轉讓。蘇州工業園區的二手房,買受人通過二手房市場交易取得新的產權證滿5年後,方可轉讓。
此外,意見要求,新取得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的,應當落實人才優先購房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應預售(出售)許可建築面積50% ~ 60%的住房,優先考慮在蘇州工業園區就業創業且在本市無自有住房的人才。
據統計,2019以來,蘇州部分區域房價,尤其是學區房,出現了較大幅度的上漲。蘇州市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政策調整旨在落實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要求,抑制投機炒房,精準施策,合理引導市場預期。
擴展數據:
據悉,5月11日,蘇州發布《市政府關於進壹步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的補充意見》,實施蘇州工業園區新建商品住房限制轉讓措施;實施蘇州工業園區二手房轉讓限制;在蘇州工業園區全區範圍內,新取得商品房預售(銷售)許可實行人才優先購買政策。
昨天晚間,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正式發布補充通知,明確調整新購住房“五年壹學位”政策。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使用新購並取得園區不動產權證書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申請入學的,應當登記委托人提供的合法固定住所,並在登記的合法固定住所九年內認定壹個地段生(初中、小學不分地段,同壹家庭多名子女不限)。
關於人才優先購買商品房,《補充通知》規定,對園區內新許可預售的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優先向已就業、創業並繳納社保或個稅12個月及以上的人員出售不低於預售許可證建築面積60%的住房;
且個人及家庭(含未成年子女)在蘇州無自有住房的本科及以上人才,或經園區人才辦認定的其他緊缺高層次人才;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公開出售人才優先後剩余60%以內的房源。
賀勛。com-蘇州收緊學區房政策“五年壹學位”將調整為“九年壹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