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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解決土地問題的具體方案

以土地為調節利益的切入點

孫中山先生認為,民生問題是社會進化的原動力,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中國作為壹個貧窮落後的國家,需要采用歐洲的生產方式,發達資本,振興實業,以達到繁榮富強的目的,同時避免歐洲資本主義制度的種種弊端。民生主義包括平均地權與節制資本兩項內容。平均地權是通過核定地價,照價收稅,照價收買,把因社會改良進步造成的土地增價收歸國家,不使地主坐享地價增長之利;節制資本是通過大企業國有,發展國家資本和既允許私人資本發展又限制其獨占壟斷的辦法,達到既振興實業,開發富源,又防止私人資本操縱國計民生而造成貧富懸殊。

而平均地權是孫中山解決土地問題的方法!主要內容為“當改良社會經濟組織,核定天下地價。其現有之地價仍歸原主所有,其革命後社會改良進步之增價,則歸於國家,為國民所***享”。

看待這壹解決土地問題的方案

中國是壹個農業大國,歷史上,無論是政權更叠,還是社會形態的變遷,土地問題始終是壹個根本性的問題。土地問題是民生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問題,孫中山先生自己也認為:“土地問題能夠解決,民生問題便可以解決壹半了。”

孫中山先生“平均地權”的主張,既希望千百年來中國農民所期盼的“耕者有其田”變為現實,保障農業大國最廣大階層的權益,解除農民痛苦,實現社會公道;也希望通過自定地價、照價征稅、照價收買、漲價歸公的辦法,避免不勞而獲、平均社會財富、防止土地投機、確保國民生計、促進工商業發達。

孫中山先生提出解決土地問題時,國內已經有壹股土地炒作的風氣:“許多人把土地當賭具,做投機事業,俗語說是炒地皮,原來有許多地皮,毫不值錢,要到十年二十年後,才可以值高價的。但是因為有投機的人,從中操縱,便把那塊地預先擡高,這種地價的昂貴,更是不平均。”

更為主要的是,他奔波於發達的歐美國家,目睹了這些國家的種種弊端。在這些國家,少數人因土地獲厚利、甚至富可敵國,已經是司空見慣。他在民生主義的演講中,講了當時在歐美流傳甚廣的壹則故事:

澳洲有壹處地方,在沒有成立市場以前,地價是很平的,有壹次政府要拍賣壹塊土地,這塊土地在當時是很荒蕪的,都是作垃圾堆之用,沒有別的用處,壹般人都不願意出高價去買。忽然有壹個醉漢闖入拍賣場來,當時拍賣官正在叫賣價,眾人所還的價,有壹百元的,有二百元的,有還到二百五十元的,到了還到二百五十元的時候,便沒人再加高價。拍賣官就問有沒有加到三百元的?當時那個醉漢,醉到很胡塗,便壹口答應,說我出價三百元,他還價之後,拍賣官便照他的姓名定下那塊地皮,地既賣定,眾人散去,他也走了。到第二天,拍賣官開出賬單,同他要地價的錢,他記不起昨天醉後所做的事情,便不承認那壹筆帳,後來回憶他醉中所做的事,就大生悔恨。但對於政府,既不能賴賬,只好費了許多籌劃,盡其所有,才湊夠了三百元來給拍賣官。他得了那塊地皮之後,許久也沒有能力去理會。相隔十多年,那塊地皮的周圍,都建了高樓大廈,地價都是高到非常。有人向他買那塊地皮,還他數百萬的價錢,他還不放手。他只是把那塊地分租與人,自己總是收地租。更到後來,這塊地便漲價到幾千萬,這個醉漢便變成澳洲第壹個富家翁。

這種圈地、炒地,造成少數人富可敵國,社會沒有了平等可言,會滋生許多的社會弊病。在中山先生看來土地增值的部分是社會帶來的財富,無論是上海還是廣州,如果不是人口的聚集而帶來商業的繁榮,土地價格就不會大漲,因此,必須把溢價部分收歸國家,用於社會事業的投入。

孫中山先生提出的土地問題的命題,與封建時代的帝王不同,與揭竿而起以變更土地制度為號召的農民起義領袖也不同,孫中山提出的核定地價、增價歸公的辦法,是在目睹了歐美國家工業文明發達,“地價日漲”,以至於“富者愈富,貧者益貧”的社會病之後,對未來中國可能重走別人的老路發出的預警。孫中山先生認為歐美的這些社會問題,“在中國還在幼稚時代,但是將來總會發生的。”他希望中國能夠以歐美為鑒:“我們要解決這個問題,便要趁現在的時候,如果等到工商業發達以後,更是沒有方法可以解決。”等到工商業的發達,“文明進步,地價日漲”,造成的“富者日富,貧者益貧”,會產生嚴重的社會問題,他甚至認為,會引發社會革命。他擔心中國壹旦“到那時收拾不來,又要弄成大革命了”,而“革命的事情是萬不得已才用,不可頻頻傷國民的元氣”。在孫中山先生看來,實行民族革命、政治革命的時候,須同時想法子改良社會經濟組織,防止後來的社會革命,這是他“最大的責任”。

孫中山先生環顧歐美發達國家,未雨綢繆,從土地問題入手,對中國社會可能產生的問題發出預警,提倡調節土地資源所帶來的利益,改良和完善社會經濟組織。今天我們重溫孫中山先生八十多年前的預警,再直面我們所處的現實,除了增添對孫中山先生的敬佩,更多的是感慨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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