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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稅匯算清繳必須填寫和申報哪些新的報表格式?

答:為貫徹落實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制定並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附表》(國稅發〔2008〕65438號+001)。這意味著,2008年,企業必須按照新的報表格式進行填報和申報。此次發布的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表包括1主表和11附表。其中,附表1包括利潤表、金融企業利潤表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利潤表三個表的說明。附表2包括三個表格的說明:成本明細表、金融企業成本明細表、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支出明細表。適用範圍及主表和附表內容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適用於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計算填列,根據《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等企業利潤表和納稅申報表相關附表中的數據填列。附表1 (1)收入明細表適用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由居民納稅人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企業會計制度和會計準則計算的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和營業外收入,以及按照稅收規定應在當期確認的視同銷售收入。附表1 (2)金融企業利潤表適用於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的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企業,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由居民納稅人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會計制度相關明細科目的規定,收入應準確歸集,分別填列相關項目。附表1 (3)《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利潤表》適用於執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並經審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會計制度計算所得,並以此為基礎,填報主表1行營業收入、9行投資收益、16行非應稅收入。附表二(1)成本費用明細表適用於執行《企業會計制度》、《小企業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由居民納稅人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會計制度的規定,核算主營業務成本、其他業務費用和營業外支出,以及按照稅收規定應在當期確認的收入所對應的視同銷售成本。附表二(二)金融企業成本費用明細表適用於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租賃公司、擔保公司、財務公司、典當公司等金融企業。,執行金融企業會計制度或企業會計準則,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由居民納稅人填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會計相關明細科目的規定,應準確歸集成本和費用,並分別填列相關項目。附表二(三)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支出明細表適用於執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並經審計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會計制度中核算的各項支出項目和按照稅收規定允許扣除的支出項目。並在主表第2行相應填寫“營業成本”。附表3《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壹條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的財務、會計處理方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壹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如果申報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進行的核算與稅收規定不壹致,應調整納稅項目增減金額。附表4“稅前虧損彌補明細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填寫本年度和本年度納稅申報前五年的未彌補虧損。此表反映納稅調整後的收益為正,可按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結轉的虧損。附表五《稅收優惠明細表》適用於查賬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居民納稅人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填寫本納稅年度發生的免稅收入、收入減除費用、附加扣除、收入減免稅、減稅和抵免。附表6《境外所得稅抵免計算清單》適用於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按照我國稅收法律法規的規定,填寫納稅人本年度從不同國家或者地區取得的境外所得應繳納和抵免的所得稅額。附表7《公允價值計量資產納稅調整表》適用於實行查賬征收的企業所得稅居民納稅人申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企業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主要包括金融資產、金融負債、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計稅基礎以及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會計和稅務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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