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申請公租房的條件:
根據《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
第七條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太原市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確定,向社會公開的條件:
1.廉租房申請人是本區戶籍,取得本市戶籍滿5年方可申請。也就是說,外地朋友必須取得北京戶籍,申請廉租房滿5年。
2.如果申請人是單身,則要求符合晚婚年齡。
3.離婚單身申請人需離婚3年方可申請。
4.申請廉租房的家庭月平均收入低於580元(連續壹年)。
5.如果家庭人數為1,則要求年收入小於6960元,如果家庭人數為2,則要求年收入小於13920元。申請家庭每增加1人,計算為增加6960元,以此類推。
6.申請廉租住房的家庭人數為1時,要求家庭總資產小於1.5萬元,家庭人數為2人時,小於23萬元,家庭人數為3人時,小於38萬元,家庭總人數為5人及以上時,要求小於40萬元。
7.無房戶或擁有私房、租住公房的,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積應低於7.5平方米,且申請人及家庭成員5年內未出售或轉讓房產。
8.被拆遷居民,有特殊疾病的人,重度殘疾人,60周歲以上的人,居住在市政府範圍內的房屋。
9、申請配租的家庭人口應在兩人以上。需要註意的是,以上廉租房申請條件僅限於北京。各地申請條件會因具體情況不同而有細微差別。請希望申請廉租房的朋友就近向當地相關部門咨詢申請廉租房的詳細條件。實物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