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為代表的,出示身份證明原件;
2.納稅人為財務負責人或其他授權人員的,出示身份證明原件和辦理稅務事宜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3.納稅人為他人的,出示身份證原件和協議原件。
公司稅務人員的職責如下:
1.稅務人員故意或者受單位領導指使偷稅、逃稅的,以偷稅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2.單位犯罪的,除對單位判處罰金外,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納稅人可能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3.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及時辦理本單位應納稅款的納稅手續,不弄虛作假;
4.正確處理國家與企業的利益關系,維護國家稅收;
5、同違反財經紀律和稅收政策法律的行為作鬥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壹條。
偷稅罪中,納稅人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采取欺騙、隱瞞手段不進行納稅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十五條
(壹)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協助稅務機關確認納稅人身份和金融賬戶信息。
(二)教育、衛生、醫療保障、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公安、人民銀行、金融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納稅人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三)個人轉讓不動產的,稅務機關根據不動產登記等相關信息核定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登記機構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核對與房地產轉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四)個人轉讓股權並辦理變更登記的,市場主體登記機關應當審核與股權交易相關的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
(五)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遵守本法情況納入征信系統,實施聯合激勵或者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