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說明壹下,新版OFD格式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右下角的發票印章已經取消,取而代之的是電子簽名。拿到手了,發現沒有發票蓋章也不用慌。這張發票是真的。如果不放心,可以通過官方平臺查看真偽。
自2021、1、21起,電子發票已經可以在全國範圍內開普通票和專用票,避免了人們要跑很多次才能申請/領取發票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第1號(2020),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公告稱:
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樣本見附件)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使用電子簽章代替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國家稅務總局
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格式文件的格式為OFD格式。
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樣本。
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下載增值稅電子發票格式文件閱讀器,查閱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
如何驗證發票的真偽?
1.用OFD閱讀器打開下載的格式文件,右鍵點擊電子發票上的稅務監制章,選擇驗證。
2.稅務監制章有效。
驗證結果:
電子專用票屬於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增值稅專用紙質發票(以下簡稱“紙質專用票”)相同。與紙質門票相比,電子門票具有以下優勢:
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的區別
因此,無論是未加蓋發票專用章的新版發票,還是加蓋發票專用章的舊版發票,其效力與普通增值稅發票相同。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的公告。
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屬於稅務機關監制的發票。電子簽章用於替代發票專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規定與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
第14條規定,可靠的電子簽名與手寫簽名或印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