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檔費。根據買賣雙方戶口本上人數總和來收取。
(2)買賣公證費。買賣公證費的是公證書上成交價的3‰。
(3)交易手續費。產權證面積小於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續費為5元/平方米,大於等於144平方米的交易手續費為8元/平方米,房改房是2.5元/平方米。
如果是房改房,則需繳納成交價0.5%的土地收益金,有的是過戶當天繳納,也有要土地使用證時才征收的情況。
壹、太原市二手房交易稅費種類
(1)賣方
不滿兩年(無論是否唯壹)5.6%
滿兩年不滿五年(無論是否唯壹)1%
滿五年唯壹住房免稅
滿五年不唯壹住房1%
(2)買方
購買90平以下房產的1%
購買90平以上房產的(唯壹住房)1.5%
購買90平以上房產的(不唯壹住房)2%
商業房或公司產權:3%。
(3)城市維護建設稅
營業稅的7%。
(4)教育費附加
營業稅的3%。
(5)個人所得稅
普通住宅2年之內:{售房收入-購房總額-(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印花稅)}×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購房總額-印花稅)×20%。出售公房:5年之內,(售房收入-經濟房價款-土地出讓金-合理費用)×20%,其中經濟房價款=建築面積×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讓金=1560元/平方米×1%×建築面積。出售不是家庭唯壹住房的個稅按房價的1%征收。
(6)交易手續費
2元/平方米×建築面積。
(7)營業稅
2018年1月27日新通知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5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住宅2年內:房屋評估總額×5.6% ;2年或2年以上普通住宅無營業稅。
2018年3月3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39號)規定:“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征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8)增值稅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範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證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對於非壹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北、上、廣、深四個壹線城市,個人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以銷售收入減去購買住房價款後的差額按照5%的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9)土地增值稅
普通住宅免征;非普通住宅3年內:房屋成交總額×0.5% ,3年至5年:房屋成交總額×0.25%,5年或5年以上:免征。
(10)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80元,***有權證:20元。
買賣合同公證費
買賣合同需要公證時才須繳納,房屋成交總額×0.3%。
二、過戶費用
(1)契稅
賣方
不滿兩年(無論是否唯壹)6.6%
滿兩年不滿五年(無論是否唯壹)1%
滿五年唯壹住房免稅
滿五年不唯壹住房1%
買方
購買90平以下房產的1%
購買90平以上房產的(唯壹住房)1.5%
購買90平以上房產的(不唯壹住房)2%
(2)房屋交易手續費:‘買賣雙方各自繳納房屋建築面積*2元/平方米
(3)房屋所有權登記費:80元。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三、太原市二手房交易稅費計算方式
契稅由買方交納,交稅比例是:
1、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1.5%的契稅。
2、非普通住宅應該交納成交價或是評估價的3%的契稅。
過戶費用:
(1)契稅;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買方承擔(二套房按3%收取);
(2)營業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8%繳納。賣方承擔;
(3)土地增值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預繳納,按照超率累進稅率計算,多退少補。賣方承擔;
(4)所得稅: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征,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房屋原值壹般按上道契稅完稅額計算)賣方承擔;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雙方承擔;
(6)房屋產權登記費:80元。買方承擔;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